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沈河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总站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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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沈河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总站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河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总站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其他社会保障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残疾人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优抚安置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扶贫济困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会救助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托育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沈河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沈河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4日 15:0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20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祥楠、姬旭东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沈河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沈河区盛京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科长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0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孔祥楠、姬旭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G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沈河区民政局沈河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总站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及第三章服务需求中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督导总站服务内容

人员要求

配备不少于3人的区级社工站运营团队专项服务于沈河区社工站工作,并具备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及至少有社会工作督导、评估经验及案例;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常驻在民政局办公,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可编辑发布新闻稿)、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更正为

配备不少于3人的区级社工站运营团队专项服务于沈河区社工站工作,并具备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及至少有社会工作督导、评估经验及案例;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并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可编辑发布新闻稿)、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2、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沈河区民政局     

地址: (略) 沈河区盛京路25号        

联系方式:杨科长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024-*            

联系方式:孔祥楠、姬旭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祥楠、姬旭东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河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总站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其他社会保障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残疾人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优抚安置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扶贫济困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会救助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托育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沈河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沈河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4日 15:0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20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祥楠、姬旭东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沈河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沈河区盛京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科长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0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孔祥楠、姬旭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G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沈河区民政局沈河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总站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及第三章服务需求中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督导总站服务内容

人员要求

配备不少于3人的区级社工站运营团队专项服务于沈河区社工站工作,并具备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及至少有社会工作督导、评估经验及案例;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常驻在民政局办公,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可编辑发布新闻稿)、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更正为

配备不少于3人的区级社工站运营团队专项服务于沈河区社工站工作,并具备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及至少有社会工作督导、评估经验及案例;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并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可编辑发布新闻稿)、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2、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沈河区民政局     

地址: (略) 沈河区盛京路25号        

联系方式:杨科长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024-*            

联系方式:孔祥楠、姬旭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祥楠、姬旭东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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