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液体药敏系统、高压灭菌器等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MIC液体药敏系统、高压灭菌器等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MIC液体药敏系统、高压灭菌器等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9 09:30:00,更正为:2024-03-2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3-19 09:30:00,更正为:2024-03-21 09:30:00。
事项1:原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中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 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本项目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声明函),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5%】,履约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在中标人完全履约结束后且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 |
现更正为: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 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本项目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声明函),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5%】,履约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在中标人完全履约结束后且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4日
无。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晋安区崇安路3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0591-*-8(财务:0591-*)
项目联系人:徐萍珠、薛海玲、唐金国
电话:0591-*-8
福建 (略)
2024年03月04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MIC液体药敏系统、高压灭菌器等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9 09:30:00,更正为:2024-03-2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3-19 09:30:00,更正为:2024-03-21 09:30:00。
事项1:原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中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 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本项目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声明函),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5%】,履约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在中标人完全履约结束后且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 |
现更正为: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 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本项目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声明函),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5%】,履约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在中标人完全履约结束后且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4日
无。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晋安区崇安路3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0591-*-8(财务:0591-*)
项目联系人:徐萍珠、薛海玲、唐金国
电话:0591-*-8
福建 (略)
2024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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