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运动测试系统等设备一批重质疑答复函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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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运动测试系统等设备一批重质疑答复函招标变更

质 疑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西乡塘区安园东路8号苏卢村六组三产综合楼2号优悦酒店第四层422房

法定代表人: 魏燕芬

委托代理人: 赵廷军 电话: *

我公司于2024年 (略) 递交的关于“心肺运动测试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重)(项目编号:GXZC2024-J1-*-GSZB)”成交结果的《质疑函》, (略) 高度重视,同时将此函转发至采购人处,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采购需求序号2气囊式体外反博项目
13、▲压缩机最大功率不低于1700VA;
14、▲压缩机最大流量:48m3/h。
事实依据:(中标品牌:广州奥迈;型号:0M-A),实际的压缩机最大功率为1200VA最大流量为31.8m/h。(附件一和附件二可证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故广西 (略) 的响应文件是虚假响应理应按无效文件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质疑答复1:
成交单位为:广西 (略) 。而不是:广西 (略) 。
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们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核实:1、压缩机最大功率不低于1700VA;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已响应,并且提供了技术白皮书作为佐证;(详见附件一)
2、关于压缩机最大流量:48m3/h的质疑,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已响应,并且提供了技术白皮书作为佐证。(详见附件二)
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采购需求序号1心肺运动测试系统
事实依据:(中标品牌:冀德远健 型号:CPX5000),该中标产品注册证名称为心肺功能测试系统,依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为:07-02-03,属于非心肺运动测试系统。该产品不符合竞标要求,要求品牌方冀德远健提供合理性证据。详见附件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质疑答复2:产品“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多类别集成的医疗器械系统,包括肺功能测试、血压测试、血氧测试、和心电联合测试等等。目前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是2017年9月4日发布的,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无此类医疗器械系统的分类,该产品经过药监局审评和批准归类到产品的核心功能的类别07-02-03。关于新医疗器械分类,类别已经不在注册证上体现。应按照药监审批的技术参数和功能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要求。
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采购需求序号1心肺运动测试系统
事实依据:(中标品牌:冀德远健 型号:CPX5000)该产品并未注明适应人群的年龄范围,因为儿童呼吸潮气量的特殊性需要算法进行校正,否则会影响测试准确性,要求品牌方冀德远健提供第三方的证明材料佐证能够适用于6岁至12岁儿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质疑答复3:
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及配置:满足6岁以上的人群进行心肺功能测试,供不同运动负荷下心肺功能评估使用”。贵单位要求品牌方冀德远健提供第三方的证明材料佐证能够适用于6岁至12岁儿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采购需求序号1心肺运动测试系统
事实依据:(中标品牌:冀德远健;型号:CPX5000)该品牌型号以次充好,在其他项目中中标价格低于50万元。在本次项目中中标价格55万元,要求品牌方冀德远健提供报价的合理性。详见附件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质疑答复4:贵公司提供的所查询到 (略) (略) 区所中标产品型号为CPX-5000CP,本次参与投标的型号为CPX-5000,与此次参与投标的型号不同,两者不属于同一型号。
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略)
2024年3月4日

质 疑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西乡塘区安园东路8号苏卢村六组三产综合楼2号优悦酒店第四层422房

法定代表人: 魏燕芬

委托代理人: 赵廷军 电话: *

我公司于2024年 (略) 递交的关于“心肺运动测试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重)(项目编号:GXZC2024-J1-*-GSZB)”成交结果的《质疑函》, (略) 高度重视,同时将此函转发至采购人处,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采购需求序号2气囊式体外反博项目
13、▲压缩机最大功率不低于1700VA;
14、▲压缩机最大流量:48m3/h。
事实依据:(中标品牌:广州奥迈;型号:0M-A),实际的压缩机最大功率为1200VA最大流量为31.8m/h。(附件一和附件二可证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故广西 (略) 的响应文件是虚假响应理应按无效文件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质疑答复1:
成交单位为:广西 (略) 。而不是:广西 (略) 。
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们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核实:1、压缩机最大功率不低于1700VA;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已响应,并且提供了技术白皮书作为佐证;(详见附件一)
2、关于压缩机最大流量:48m3/h的质疑,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已响应,并且提供了技术白皮书作为佐证。(详见附件二)
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采购需求序号1心肺运动测试系统
事实依据:(中标品牌:冀德远健 型号:CPX5000),该中标产品注册证名称为心肺功能测试系统,依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为:07-02-03,属于非心肺运动测试系统。该产品不符合竞标要求,要求品牌方冀德远健提供合理性证据。详见附件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质疑答复2:产品“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多类别集成的医疗器械系统,包括肺功能测试、血压测试、血氧测试、和心电联合测试等等。目前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是2017年9月4日发布的,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无此类医疗器械系统的分类,该产品经过药监局审评和批准归类到产品的核心功能的类别07-02-03。关于新医疗器械分类,类别已经不在注册证上体现。应按照药监审批的技术参数和功能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要求。
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采购需求序号1心肺运动测试系统
事实依据:(中标品牌:冀德远健 型号:CPX5000)该产品并未注明适应人群的年龄范围,因为儿童呼吸潮气量的特殊性需要算法进行校正,否则会影响测试准确性,要求品牌方冀德远健提供第三方的证明材料佐证能够适用于6岁至12岁儿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质疑答复3:
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及配置:满足6岁以上的人群进行心肺功能测试,供不同运动负荷下心肺功能评估使用”。贵单位要求品牌方冀德远健提供第三方的证明材料佐证能够适用于6岁至12岁儿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采购需求序号1心肺运动测试系统
事实依据:(中标品牌:冀德远健;型号:CPX5000)该品牌型号以次充好,在其他项目中中标价格低于50万元。在本次项目中中标价格55万元,要求品牌方冀德远健提供报价的合理性。详见附件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质疑答复4:贵公司提供的所查询到 (略) (略) 区所中标产品型号为CPX-5000CP,本次参与投标的型号为CPX-5000,与此次参与投标的型号不同,两者不属于同一型号。
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略)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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