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帮堆乡叶巴村十七组道路工程项目A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拉萨市达孜区帮堆乡叶巴村十七组道路工程项目A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 (略) 达孜区帮堆乡叶巴村十七组道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缺失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现进行补充。 (略) 达孜区帮堆乡叶巴村十七组道路工程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5日 10 时 00分,现顺延为为2024年03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二、各潜在投标人继续延用原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本次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时间和时间期限的计算(如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等)可延用原招标文件写明的时间或按照本次招标文件新写明的时间均可,均为有效。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略) 达孜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03月 04日 清单说明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 、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 、行业 标准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 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 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 、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 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 仅作为编制合理价的基础, 不能作为最 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 因此, 工 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 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 未重复写入工程清单内, 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 应参阅 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 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 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 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中只填入单价或价格, 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 劳务 、材料 、机械 、质检(自检) 、安装 、缺陷修复 、管理 、保险 、税费 、利润等费用, 以及合同明示或 暗示的所有责任 、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 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 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 未列子目不予 计量的工作, 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 、运输 、维护 、拆卸 、拼装等支付的费用, 已包括在工程 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计。 100章的内容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计取。其安全生产费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取, 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列入。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3 ‰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100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 3 ‰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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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 (略) 达孜区帮堆乡叶巴村十七组道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缺失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现进行补充。 (略) 达孜区帮堆乡叶巴村十七组道路工程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5日 10 时 00分,现顺延为为2024年03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二、各潜在投标人继续延用原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本次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时间和时间期限的计算(如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等)可延用原招标文件写明的时间或按照本次招标文件新写明的时间均可,均为有效。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略) 达孜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03月 04日 清单说明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 、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 、行业 标准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 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 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 、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 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 仅作为编制合理价的基础, 不能作为最 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 因此, 工 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 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 未重复写入工程清单内, 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 应参阅 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 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 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 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中只填入单价或价格, 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 劳务 、材料 、机械 、质检(自检) 、安装 、缺陷修复 、管理 、保险 、税费 、利润等费用, 以及合同明示或 暗示的所有责任 、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 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 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 未列子目不予 计量的工作, 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 、运输 、维护 、拆卸 、拼装等支付的费用, 已包括在工程 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计。 100章的内容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计取。其安全生产费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取, 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列入。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3 ‰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100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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