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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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变更公告

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3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衡水滨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堤防加高加固 13.19 公里,其中左堤 4.86 公里、右堤 8.33 公里,同时结合堤防加高硬化堤顶路 9.687 公里,修复上堤坡道,河道清淤 6.12 公里,漫水桥拆除重建 4 座等。建设地点:滏阳新河自东湖大道至滨湖新区与桃城区界。项目管理周期:自项目前期准备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止。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相关文件,对本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阶段)开展项目管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采购管理、监理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安排、合同、环保、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并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召开工程调度会议,配合各级各部门督导检查等,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证书;(2)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6 09:00至2024-03-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滨驰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衡水滨湖新区红旗南大街3369号管委会1号楼 地址: (略) (略) 工农路486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博

联系人: 赵东元
电话:

0318-*

电话: 0311-*
传真:

0318-*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26.com

电子邮件: *@*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00,现由于开标场地冲突,延期开标,更正后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00,其他内容不变。
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3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衡水滨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堤防加高加固 13.19 公里,其中左堤 4.86 公里、右堤 8.33 公里,同时结合堤防加高硬化堤顶路 9.687 公里,修复上堤坡道,河道清淤 6.12 公里,漫水桥拆除重建 4 座等。建设地点:滏阳新河自东湖大道至滨湖新区与桃城区界。项目管理周期:自项目前期准备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止。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相关文件,对本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阶段)开展项目管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采购管理、监理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安排、合同、环保、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并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召开工程调度会议,配合各级各部门督导检查等,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证书;(2)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6 09:00至2024-03-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滨驰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衡水滨湖新区红旗南大街3369号管委会1号楼 地址: (略) (略) 工农路486号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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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博

联系人: 赵东元
电话:

0318-*

电话: 0311-*
传真:

0318-*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26.com

电子邮件: *@*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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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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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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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00,现由于开标场地冲突,延期开标,更正后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00,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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