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更正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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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更正公告3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FZ02788

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略) (略) 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二项“项目概况”修改为:在国家卫健委对信息化建设要求的总体框架下,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原则规划建设上海中医药大学 (略)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通过构建模式先进、流程优化、管理配套、支撑有力、运作高效,集成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 (略) 体系, (略) 管理和机制创新,促进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更加科学,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安全、更加体贴的医疗服务,建设高水平、 (略) 。为 (略) 高质量发展需要,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六级评级、互联互通五级*等、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三级和智慧管理分级评估三级水平。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详细评审的“知识产权”评审内容更正为:

知识产权

投标人具有自有的下列系统的:

1、医院HIS管理类,得1分;

2、电子病历类,得1分;

3、医生工作站类,得1分;

4、护理管理类(含评估、宣教、质控等),得1分;

5、医院信息平台类,得2分;

6、医疗服务总线类,得2分;

7、数据中心类,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证书扫描件,所提供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名称与本次招标功能模块名称不完全一致时,须提供功能包含关键信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且经评委会认可,否则不得分。

0-10分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业绩”评审内容更正为:

投标人业绩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或证书取得时间为准,任意之一满足即可),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委托的电子病历系统类建设项目业绩(至少要包含HIS、EMR、信息平台中任意两项建设内容),且该系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且结果为:

(1)五级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5分。

(2)六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7分。

同一业绩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分计分一次

注:本项满分7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和项目案例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的等级证书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方)或证书出具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说明,否则不得分。

0-7分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和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梅山路117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附件:更正公告.pdf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FZ02788

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略) (略) 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二项“项目概况”修改为:在国家卫健委对信息化建设要求的总体框架下,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原则规划建设上海中医药大学 (略)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通过构建模式先进、流程优化、管理配套、支撑有力、运作高效,集成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 (略) 体系, (略) 管理和机制创新,促进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更加科学,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安全、更加体贴的医疗服务,建设高水平、 (略) 。为 (略) 高质量发展需要,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六级评级、互联互通五级*等、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三级和智慧管理分级评估三级水平。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详细评审的“知识产权”评审内容更正为:

知识产权

投标人具有自有的下列系统的:

1、医院HIS管理类,得1分;

2、电子病历类,得1分;

3、医生工作站类,得1分;

4、护理管理类(含评估、宣教、质控等),得1分;

5、医院信息平台类,得2分;

6、医疗服务总线类,得2分;

7、数据中心类,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证书扫描件,所提供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名称与本次招标功能模块名称不完全一致时,须提供功能包含关键信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且经评委会认可,否则不得分。

0-10分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业绩”评审内容更正为:

投标人业绩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或证书取得时间为准,任意之一满足即可),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委托的电子病历系统类建设项目业绩(至少要包含HIS、EMR、信息平台中任意两项建设内容),且该系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且结果为:

(1)五级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5分。

(2)六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7分。

同一业绩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分计分一次

注:本项满分7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和项目案例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的等级证书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方)或证书出具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说明,否则不得分。

0-7分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和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梅山路117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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