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医疗保障局竞争性磋商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采购公告
清徐县医疗保障局竞争性磋商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清徐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S00003
2.项目名称:清徐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服务地点:清徐县行政区域内
采购需求:
1.本年度参加清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24.2053万人(因清徐县已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故持证残疾人除外),涵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 (略) 津贴。
2.服务期限:2年。
3.服务标准:按照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理赔要求,对本保险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及 (略) 津贴进行保险赔付。
4.服务要求:承保单位每月要将理赔情况上报清徐县医保局备案知晓;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沟通。
(1)承保方要配合医保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对此保险保障内容进行宣传。
(2)双方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承保方按季度提供理赔分析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沟通解决。
(3)承保方设立集咨询、查询、报案、投诉等功能为一体的365天、全天候24小时的客户服务专线;建立一支专项服务团队,进行日常宣传和理赔服务。
(4)承保方增加便捷服务, (略) (略) (略) 上系统,进行参保居民就诊的信息化管理,积极推行直赔直付一站式服务。
(5)承保方于每月15日前,向医保部门上报月度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赔付情况报表,接受医保部门监督检查。清徐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每一期保险合同期满1个月内完成当年度赔付工作,接受医保部门工作考核。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若考核合格第二年续签保险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第二年重新招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略) 或分支机构;
(3).如无 (略) 或支公司(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当在获得 (略) 授权后,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徐县文源路东段198号政务中心三楼清徐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徐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清徐县梗阳西街336号天禧城A座15层
联系方式:赵永龙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清徐县文源路东段1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351-*
附件信息:
1.1M
项目概况
清徐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S00003
2.项目名称:清徐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服务地点:清徐县行政区域内
采购需求:
1.本年度参加清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24.2053万人(因清徐县已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故持证残疾人除外),涵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 (略) 津贴。
2.服务期限:2年。
3.服务标准:按照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理赔要求,对本保险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及 (略) 津贴进行保险赔付。
4.服务要求:承保单位每月要将理赔情况上报清徐县医保局备案知晓;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沟通。
(1)承保方要配合医保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对此保险保障内容进行宣传。
(2)双方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承保方按季度提供理赔分析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沟通解决。
(3)承保方设立集咨询、查询、报案、投诉等功能为一体的365天、全天候24小时的客户服务专线;建立一支专项服务团队,进行日常宣传和理赔服务。
(4)承保方增加便捷服务, (略) (略) (略) 上系统,进行参保居民就诊的信息化管理,积极推行直赔直付一站式服务。
(5)承保方于每月15日前,向医保部门上报月度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赔付情况报表,接受医保部门监督检查。清徐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每一期保险合同期满1个月内完成当年度赔付工作,接受医保部门工作考核。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若考核合格第二年续签保险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第二年重新招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略) 或分支机构;
(3).如无 (略) 或支公司(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当在获得 (略) 授权后,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徐县文源路东段198号政务中心三楼清徐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徐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清徐县梗阳西街336号天禧城A座15层
联系方式:赵永龙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清徐县文源路东段1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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