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城市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邯山区城市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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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略) 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区行政审批局关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邯山政投初设〔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邯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引导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邯山区大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选择 27 处地点建设充电桩及智慧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停车场及公共区域升级改造: 包括停车场及公共区域铺装工程25000㎡、购置安装充电桩 1050 套、以及电力增容改造。2、建设智慧停车场:包括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及相应的智慧停车场配套设施。2.1.3建设地点:邯山区辖区内2.1.4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 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2.1.5监理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应规范合格标准。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2 08:30至2024-02-2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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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邯山区城市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2月2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3月7日 2、原公告内容:邯山区行政审批局关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邯山政投初设〔2024〕2号) 更正为:邯山区行政审批局关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变更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邯山政投初设〔2024〕4号) 3、原公告内容: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选择 27 处地点建设充电桩及智慧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停车场及公共区域升级改造:包括停车场及公共区域铺装工程25000㎡、购置安装充电桩 1050 套、以及电力增容改造。2、建设智慧停车场:包括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及相应的智慧停车场配套设施。 更正为: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选择 27 处地点建设充电桩及智慧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停车场及公共区域升级改造: 包括停车场及公共区域铺装工程33000㎡、购置安装充电桩 1086 套、以及电力增容改造。2、建设智慧停车场:包括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及相应的智慧停车场配套设施。 4、原公告内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2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更正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原公告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略) 邯山区大业 (略) 2024年3月7日 |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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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略) 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区行政审批局关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邯山政投初设〔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邯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引导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邯山区大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选择 27 处地点建设充电桩及智慧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停车场及公共区域升级改造: 包括停车场及公共区域铺装工程25000㎡、购置安装充电桩 1050 套、以及电力增容改造。2、建设智慧停车场:包括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及相应的智慧停车场配套设施。2.1.3建设地点:邯山区辖区内2.1.4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 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2.1.5监理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应规范合格标准。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2 08:30至2024-02-2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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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邯山区城市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2月2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3月7日 2、原公告内容:邯山区行政审批局关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邯山政投初设〔2024〕2号) 更正为:邯山区行政审批局关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变更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邯山政投初设〔2024〕4号) 3、原公告内容: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选择 27 处地点建设充电桩及智慧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停车场及公共区域升级改造:包括停车场及公共区域铺装工程25000㎡、购置安装充电桩 1050 套、以及电力增容改造。2、建设智慧停车场:包括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及相应的智慧停车场配套设施。 更正为: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选择 27 处地点建设充电桩及智慧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停车场及公共区域升级改造: 包括停车场及公共区域铺装工程33000㎡、购置安装充电桩 1086 套、以及电力增容改造。2、建设智慧停车场:包括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及相应的智慧停车场配套设施。 4、原公告内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2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更正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原公告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略) 邯山区大业 (略) 2024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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