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教育标准化考点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教育标准化考点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教育标准化考点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略) (略) 发布时间:2024-03-07 15:11:09
采购计划编号:*-2024-00349 预算金额:1,475,510.00 元 采购品目:其他信息化设备,信息化设备零部件,其他存储设备,机柜,绝缘电线和电缆,塑料制品,其他网络设备,专业技术服务
代理机构: (略) (略) 项目经办人:刘慧欣 项目负责人:刘慧欣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B-2401CZG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教育标准化考点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1,475,510.00元人民币(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此价格为含税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直至正常运行,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及质保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本包组方案设计、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生产供应、保管、运输、保险费、产品检验检测、安装、调试、试运行、现场人员培训、税收以及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验收、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等费用。如有遗漏,由中标人自行补充,一旦中标视为中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提供。中标人应将各类 (略) 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应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进行任何增补。
2、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
3、项目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包括供货、安装调试)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提出付款申请手续前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再提交付款申请。(2)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3)验收通过后20天内一次性支付费用。
6、货物要求:
中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必须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并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使用手册、软件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供设备的供货配置清单。
中标人货物若与标书上列明的货物型号、技术指标等不相符,有造假现象的,一经查出,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
中标人在实际供货,设备安装前,采购人将对货物进行初验,对货物种类、品牌、型号、配置参数、功能、外观、数量和随机配件、资料等进行清点,若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满足招标文件与投标人投标时响应的参数要求的,均视同欺诈,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培训方案: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组织的相关人员提供日常操作及简单维护保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及主要部件的功能、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培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提供。
8、验收要求:
待验收的货物的质量及环保等性能应符合以下标准:该货物所适用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货物生产企业的标准、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投标人认可的配置、技术参数及各项要求。多项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的标准执行。
产品均为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且有合法透明的来源渠道,表面无划损,可依常规合法安全使用。
为保证该项目的关键设备与原厂保证一致,在该项目验收时如果客户认为货物有可疑,可邀请原厂供应商参与查验,如检验结果不符,按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应完成并提供采购人认可的项目竣工资料。同时要满足如下的条件:(1)中标供应商已完成项目安装、调试、测试工作;(2)试运行期间,系统功能、性能等均满足采购要求;(3)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经被解决至采购人书面认可;(4)已提供合同要求的全部货物。
9、售后服务要求:
10. 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组必须在严格的管理制度制约下,才能有序、高效的工作,才能根本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完成。项目工作组在各项工作中必须做到:
(1)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已制定的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制度。
(2)严格按照有关竣工验收程序准备竣工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竣工验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7日
无
名称: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 (略) 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
联系方式:0662-*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1楼06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伟
电话:*
(略) (略)
2024年03月07日
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教育标准化考点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略) (略) 发布时间:2024-03-07 15:11:09
采购计划编号:*-2024-00349 预算金额:1,475,510.00 元 采购品目:其他信息化设备,信息化设备零部件,其他存储设备,机柜,绝缘电线和电缆,塑料制品,其他网络设备,专业技术服务
代理机构: (略) (略) 项目经办人:刘慧欣 项目负责人:刘慧欣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B-2401CZG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教育标准化考点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1,475,510.00元人民币(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此价格为含税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直至正常运行,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及质保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本包组方案设计、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生产供应、保管、运输、保险费、产品检验检测、安装、调试、试运行、现场人员培训、税收以及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验收、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等费用。如有遗漏,由中标人自行补充,一旦中标视为中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提供。中标人应将各类 (略) 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应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进行任何增补。
2、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
3、项目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包括供货、安装调试)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提出付款申请手续前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再提交付款申请。(2)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3)验收通过后20天内一次性支付费用。
6、货物要求:
中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必须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并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使用手册、软件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供设备的供货配置清单。
中标人货物若与标书上列明的货物型号、技术指标等不相符,有造假现象的,一经查出,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
中标人在实际供货,设备安装前,采购人将对货物进行初验,对货物种类、品牌、型号、配置参数、功能、外观、数量和随机配件、资料等进行清点,若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满足招标文件与投标人投标时响应的参数要求的,均视同欺诈,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培训方案: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组织的相关人员提供日常操作及简单维护保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及主要部件的功能、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培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提供。
8、验收要求:
待验收的货物的质量及环保等性能应符合以下标准:该货物所适用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货物生产企业的标准、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投标人认可的配置、技术参数及各项要求。多项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的标准执行。
产品均为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且有合法透明的来源渠道,表面无划损,可依常规合法安全使用。
为保证该项目的关键设备与原厂保证一致,在该项目验收时如果客户认为货物有可疑,可邀请原厂供应商参与查验,如检验结果不符,按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应完成并提供采购人认可的项目竣工资料。同时要满足如下的条件:(1)中标供应商已完成项目安装、调试、测试工作;(2)试运行期间,系统功能、性能等均满足采购要求;(3)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经被解决至采购人书面认可;(4)已提供合同要求的全部货物。
9、售后服务要求:
10. 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组必须在严格的管理制度制约下,才能有序、高效的工作,才能根本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完成。项目工作组在各项工作中必须做到:
(1)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已制定的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制度。
(2)严格按照有关竣工验收程序准备竣工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竣工验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7日
无
名称: (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 (略) 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
联系方式: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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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略) 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1楼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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