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卢氏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变更公告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卢氏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13、LSGZ[2024]020-ZC01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1日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2、变更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现变更为: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原磋商文件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现变更为: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内容变更,详见附件(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内容变更,详见附件(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3、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答疑文件,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更正日期:2024年3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杜振锁
电话:*
地址: (略) (略) 卢氏县解放路五街坊九号
采购人: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林虎
电话:*
地址: (略) (略) 卢氏县解放路五街坊九号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张妞
电话:*
地址: (略) 西工区金谷园路中段76号1402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13、LSGZ[2024]020-ZC01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1日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2、变更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现变更为: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原磋商文件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现变更为: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内容变更,详见附件(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内容变更,详见附件(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3、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答疑文件,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更正日期:2024年3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杜振锁
电话:*
地址: (略) (略) 卢氏县解放路五街坊九号
采购人: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林虎
电话:*
地址: (略) (略) 卢氏县解放路五街坊九号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张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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