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更正公告
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ASCG-2-F-F-2024-01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包1、包2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文件第七章评审与磋商“4.1.4综合评分表”的“6.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中:
6 | 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检验检测设备中,高效液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原子荧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微波消解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串联原子荧光每台得0.5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机构食品检测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或影印件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抽样过程采样影像记录设备的每台得0.2分,满分1分;具有用于食品采样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的每台得0.5分,满分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冷藏冷冻设备、采样影像记录设备购买发票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建有满足食用农产品储存条件的冷库(冷冻和冷藏)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供应商具有自有抽样车辆的每辆得0.5分,最高2分; 5、供应商具有专业冷链采样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1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冷库安装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车辆购买发票和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 10分 |
更正为:
6 | 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检验检测设备中,高效液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原子荧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微波消解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串联原子荧光每台得0.5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机构食品检测设备购置发票或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协议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抽样过程采样影像记录设备的每台得0.2分,满分1分;具有用于食品采样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的每台得0.5分,满分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冷藏冷冻设备、采样影像记录设备购买发票或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协议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满足食用农产品储存条件的冷库(冷冻和冷藏)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冷库安装合同或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协议。 4、供应商具有抽样车辆的每辆得0.5分,最高2分; 5、供应商具有专业冷链采样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1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或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协议)和车辆行驶证。 | 10分 |
(二)将采购文件第一章“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三、获取磋商文件”中:
“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将采购文件第一章“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四、响应文件提交”中: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将采购文件第一章“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五、开启”中:
????“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更正为:
????“时间:2024年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4年3月7日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略) 和县历阳镇海峰大厦4楼
联系方式:缪纪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兴满招 (略)
地址: (略) 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联系方式: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加芳、吴婷婷
电话:*、0555-*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ASCG-2-F-F-2024-01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包1、包2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文件第七章评审与磋商“4.1.4综合评分表”的“6.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中:
6 | 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检验检测设备中,高效液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原子荧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微波消解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串联原子荧光每台得0.5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机构食品检测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或影印件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抽样过程采样影像记录设备的每台得0.2分,满分1分;具有用于食品采样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的每台得0.5分,满分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冷藏冷冻设备、采样影像记录设备购买发票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建有满足食用农产品储存条件的冷库(冷冻和冷藏)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供应商具有自有抽样车辆的每辆得0.5分,最高2分; 5、供应商具有专业冷链采样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1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冷库安装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车辆购买发票和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 10分 |
更正为:
6 | 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检验检测设备中,高效液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仪每台得0.5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得0.5分、原子荧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微波消解仪每台得0.5分、液相色谱串联原子荧光每台得0.5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每台得0.5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机构食品检测设备购置发票或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协议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抽样过程采样影像记录设备的每台得0.2分,满分1分;具有用于食品采样的车载冷藏冷冻设备的每台得0.5分,满分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冷藏冷冻设备、采样影像记录设备购买发票或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协议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满足食用农产品储存条件的冷库(冷冻和冷藏)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冷库安装合同或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协议。 4、供应商具有抽样车辆的每辆得0.5分,最高2分; 5、供应商具有专业冷链采样车的每台得0.5分,最高1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或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协议)和车辆行驶证。 | 10分 |
(二)将采购文件第一章“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三、获取磋商文件”中:
“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将采购文件第一章“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四、响应文件提交”中: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将采购文件第一章“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五、开启”中:
????“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更正为:
????“时间:2024年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4年3月7日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略) 和县历阳镇海峰大厦4楼
联系方式:缪纪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兴满招 (略)
地址: (略) 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联系方式: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加芳、吴婷婷
电话:*、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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