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两山集团安南42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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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两山集团安南42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庆元县两山集团安南42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庆建招[2024]03号的庆元县两山集团安南42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修改:

一、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不计税暂列金600万元不作下浮);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元。

二、建设规模:安装585wp太阳能光伏板65371组,3150KVA箱式变电站7台,2500KVA箱式变电站5台,2000KVA箱式变电站1台,1600KVA箱式变电站2台,直流侧装机容量约38.24兆瓦(交流侧容量30.59兆瓦);及光伏桩基础、独立基础、钢结构支架;新建厂区道路4599m等。新建单回架空线路2.564km,新立铁塔9基,其中直线铁塔4基,耐张铁塔5基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修改为建设规模:安装585wp太阳能光伏板97048组,3150KVA箱式变电站12台,2500KVA箱式变电站4台,2000KVA箱式变电站3台,1600KVA箱式变电站3台,直流侧装机容量约55.35兆瓦(交流侧容量44.28兆瓦);及光伏桩基础、独立基础、钢结构支架;新建厂区道路5941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2.564km,新立铁塔9基,其中直线铁塔4基,耐张铁塔5基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近12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

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

四、第14页10.5特别说明

11.其他(1)工程开工后遇不可预见因素、政策处理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实施的,该风险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招标人核实签证后相应顺延,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不予索赔。

修改为:11.其他(1)工程开工后遇不可预见因素、政策处理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实施的,该风险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招标人核实签证后相应顺延,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不予索赔。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因政策处理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量大幅变动,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且相应单价不做调整。

五、新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已在答疑澄清文件中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网站及时查阅并下载。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庆元县两山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备案单位(盖章):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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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两山集团安南42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庆建招[2024]03号的庆元县两山集团安南42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修改:

一、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不计税暂列金600万元不作下浮);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元。

二、建设规模:安装585wp太阳能光伏板65371组,3150KVA箱式变电站7台,2500KVA箱式变电站5台,2000KVA箱式变电站1台,1600KVA箱式变电站2台,直流侧装机容量约38.24兆瓦(交流侧容量30.59兆瓦);及光伏桩基础、独立基础、钢结构支架;新建厂区道路4599m等。新建单回架空线路2.564km,新立铁塔9基,其中直线铁塔4基,耐张铁塔5基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修改为建设规模:安装585wp太阳能光伏板97048组,3150KVA箱式变电站12台,2500KVA箱式变电站4台,2000KVA箱式变电站3台,1600KVA箱式变电站3台,直流侧装机容量约55.35兆瓦(交流侧容量44.28兆瓦);及光伏桩基础、独立基础、钢结构支架;新建厂区道路5941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2.564km,新立铁塔9基,其中直线铁塔4基,耐张铁塔5基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近12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

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

四、第14页10.5特别说明

11.其他(1)工程开工后遇不可预见因素、政策处理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实施的,该风险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招标人核实签证后相应顺延,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不予索赔。

修改为:11.其他(1)工程开工后遇不可预见因素、政策处理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实施的,该风险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招标人核实签证后相应顺延,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不予索赔。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因政策处理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量大幅变动,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且相应单价不做调整。

五、新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已在答疑澄清文件中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网站及时查阅并下载。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庆元县两山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备案单位(盖章):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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