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澄清-重点河道东干渠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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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澄清-重点河道东干渠综合整治工程

重点河道东干渠综合整治工程 补充通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第3号公告要求,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扫描件,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略) 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编研与城建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9日
重点河道东干渠综合整治工程 补充通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第3号公告要求,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扫描件,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略) 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编研与城建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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