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彭州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委托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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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彭州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委托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11:2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天彭镇天府中路2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虹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2栋2单元10层10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 (略) 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3.4其他要求内容要求有误

更正内容:

1.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

3.4其他要求:★1.采购包1支付约定:本次项目按季度支付,即采购人对中标人上季度抽检工作内容予以考核,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日内容支付。★2.采购包2支付约定:本次项目按季度支付,即采购人对中标人上季度抽检工作内容予以考核,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日内容支付。

更正为:3.4其他要求:★1.采购包1支付约定:本次项目按季度支付,即采购人对中标人上季度抽检工作内容予以考核,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日内支付。★2.采购包2支付约定:本次项目按季度支付,即采购人对中标人上季度抽检工作内容予以考核,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日内支付。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编号:*03772[2024]00097;2.采购包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元,采购包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元;4.采购品目信息:C*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5.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略) 天彭镇天府中路25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虹喜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2栋2单元10层100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8-*

四川虹喜 (略)

2024年03月08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11:2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天彭镇天府中路2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虹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2栋2单元10层10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 (略) 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3.4其他要求内容要求有误

更正内容:

1.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

3.4其他要求:★1.采购包1支付约定:本次项目按季度支付,即采购人对中标人上季度抽检工作内容予以考核,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日内容支付。★2.采购包2支付约定:本次项目按季度支付,即采购人对中标人上季度抽检工作内容予以考核,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日内容支付。

更正为:3.4其他要求:★1.采购包1支付约定:本次项目按季度支付,即采购人对中标人上季度抽检工作内容予以考核,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日内支付。★2.采购包2支付约定:本次项目按季度支付,即采购人对中标人上季度抽检工作内容予以考核,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日内支付。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编号:*03772[2024]00097;2.采购包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元,采购包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元;4.采购品目信息:C*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5.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略) 天彭镇天府中路25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虹喜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2栋2单元10层100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8-*

四川虹喜 (略)

2024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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