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第二幼儿园幼儿园采购食堂托管餐饮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宁陕县第二幼儿园幼儿园采购食堂托管餐饮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幼儿园采购食堂托管餐饮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陕县第二幼儿园 | ||
行政区域 | 宁陕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08日 11:53 |
首次公告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3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陕县第二幼儿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宁陕县城关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汉滨区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6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CS-2024-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幼儿园采购食堂托管餐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9 16:00:00,更正为:2024-03-22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3-19 16:00:00,更正为:2024-03-22 14:00:00。
原公告: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均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8日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网上投标成功后,投标单位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下载文件: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启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名称:宁陕县第二幼儿园
地址: (略) 宁陕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603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
(略)
2024年03月08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幼儿园采购食堂托管餐饮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陕县第二幼儿园 | ||
行政区域 | 宁陕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08日 11:53 |
首次公告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3月0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陕县第二幼儿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宁陕县城关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汉滨区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6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CS-2024-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幼儿园采购食堂托管餐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9 16:00:00,更正为:2024-03-22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3-19 16:00:00,更正为:2024-03-22 14:00:00。
原公告: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均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8日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网上投标成功后,投标单位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下载文件: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启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名称:宁陕县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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