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官桥镇环境卫生保洁清运外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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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官桥镇环境卫生保洁清运外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溪县官桥镇环境卫生保洁清运外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16:5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95-*
采购单位 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县官 (略) 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泉秀 (略) 58号俊伟写字楼2栋2层A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Q[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官桥镇环境卫生保洁清运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方案调整。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2评标标准

(1)原“技术项(F2×A2)满分为58.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响应情况

18.00

根据符合性检查实质响应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技术参数(《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得18分,有负偏离或应答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技术项(F2×A2)满分为58.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响应情况

20.00

根据符合性检查实质响应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技术参数(《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得20分,有负偏离或应答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2)删除原“技术项:12、应急作业车辆:12.1应急情况下,为考虑台风暴雨引起的内涝污水、垃圾转运产生的渗滤液、道路清洗作业等污水的吸取和处理等应急作业,投标人提供应急备用的总质量≥25吨的污水处理车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并附清晰体现车牌的车辆照片和车辆保险单扫描件且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保险单必须有效(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车辆所有者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的评分内容;

(3)删除原“技术项:12、应急作业车辆 描述”的序号“12.2”。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的内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官 (略) 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泉秀 (略) 58号俊伟写字楼2栋2层A区

联系方式: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5-*

(略) (略)

2024年03月08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溪县官桥镇环境卫生保洁清运外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16:5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95-*
采购单位 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县官 (略) 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泉秀 (略) 58号俊伟写字楼2栋2层A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Q[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官桥镇环境卫生保洁清运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方案调整。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2评标标准

(1)原“技术项(F2×A2)满分为58.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响应情况

18.00

根据符合性检查实质响应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技术参数(《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得18分,有负偏离或应答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技术项(F2×A2)满分为58.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技术响应情况

20.00

根据符合性检查实质响应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技术参数(《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得20分,有负偏离或应答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2)删除原“技术项:12、应急作业车辆:12.1应急情况下,为考虑台风暴雨引起的内涝污水、垃圾转运产生的渗滤液、道路清洗作业等污水的吸取和处理等应急作业,投标人提供应急备用的总质量≥25吨的污水处理车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并附清晰体现车牌的车辆照片和车辆保险单扫描件且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保险单必须有效(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车辆所有者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的评分内容;

(3)删除原“技术项:12、应急作业车辆 描述”的序号“12.2”。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的内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官 (略) 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泉秀 (略) 58号俊伟写字楼2栋2层A区

联系方式: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5-*

(略) (略)

2024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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