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4年度法院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标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元/件) | 预估采购数量(件)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权重 |
1 | 1 | 对民商事案件被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具体 (略) 法定工作时间)。2)服务人员:总人数≥70人,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3)工作内容:根据分派到的送达任务,按被告、原告、执行案件等,进行开庭排期+制造材料同时电话确认受送达人身份、送达地址及是否同意电子送达;回传录入相关信息;选择并操作电子送达;“E键送达”任务推送、送达过程跟踪、邮件寄递协助等工作。 (略) 场地里进驻办公, (略) 管理。 | ≤13.1 | * | 149 | 32% |
| 2 | 对民商事案件原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 ≤3.5 | * | 85 | 18% |
| 3 | 对执行案件被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 ≤7.3 | * | 83 | 18% |
| 4 | 对民商事案件进行开庭排期+材料制作服务 | | ≤9.6 | * | 153 | 32% |
(略) (略) 2024 (略) 电子送
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74 号)及《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 (略) 电子送
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BPOST-FW-*;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 (略) (略) 2024 年
(略) 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 1 个标包,成交一家供应商。服务期 1 年,预估采购金额 470 万
元(含税)。
标
包
号
序
号
1
1
2
3
4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对民商事案件
被告进行电话
确认、电子送
达服务
对民商事案件
原告进行电话
确认、电子送
达服务
对执行案件被
告进行电话确
认、电子送达
服务
对民商事案件
进行开庭排期
+材料制作服
务
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每
天 8 小时(具体 (略)
法定工作时间)。
2)服务人员:总人数≥70 人,
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书。
3)工作内容:根据分派到的
送达任务,按被告、原告、执
行案件等,进行开庭排期+制
造材料同时电话确认受送达
人身份、送达地址及是否同意
电子送达;回传录入相关信息;
选择并操作电子送达;“E 键
送达”任务推送、送达过程跟
踪、邮件寄递协助等工作。人
(略) 场地里进驻办公,
(略) 管理。
*最高限
价(元/
件)
预估采购
数量(件)
预估采购
金额(万
元、含税)
权重
≤13.1
*
149
32%
≤3.5
*
85
18%
≤7.3
*
83
18%
≤9.6
*
153
32%
备注:1.应答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号”为单位提
供应答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服务过程中合同签订主体因业务发展或缩减等原因,具体以采购人采购需
求为准,据实结算。
3.采购人资源配置:电脑、设备、办公用品、 (略) 络设施等设备由邮政提
供。
年。
(二)服务期限:1 年,合同到期前 3 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 1
(三)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应答人应承担的人工
成本、服装费、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
要求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报价。
(四)项目地址:宁波全 (略) 。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 (略) (略) 。
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经
两轮公开招标一轮公开竞争性磋商,且公开竞争性磋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响应,故
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浙江 (略) 。
公示期限: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
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邮政
(略) (略) 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方式采购。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海曙 (略) 496 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
代理机构名称:欧邦 (略)
地址: (略) (略) 558 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 1 号楼 9 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标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元/件) | 预估采购数量(件)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权重 |
1 | 1 | 对民商事案件被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具体 (略) 法定工作时间)。2)服务人员:总人数≥70人,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3)工作内容:根据分派到的送达任务,按被告、原告、执行案件等,进行开庭排期+制造材料同时电话确认受送达人身份、送达地址及是否同意电子送达;回传录入相关信息;选择并操作电子送达;“E键送达”任务推送、送达过程跟踪、邮件寄递协助等工作。 (略) 场地里进驻办公, (略) 管理。 | ≤13.1 | * | 149 | 32% |
| 2 | 对民商事案件原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 ≤3.5 | * | 85 | 18% |
| 3 | 对执行案件被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 ≤7.3 | * | 83 | 18% |
| 4 | 对民商事案件进行开庭排期+材料制作服务 | | ≤9.6 | * | 153 | 32% |
(略) (略) 2024 (略) 电子送
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74 号)及《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 (略) 电子送
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BPOST-FW-*;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 (略) (略) 2024 年
(略) 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 1 个标包,成交一家供应商。服务期 1 年,预估采购金额 470 万
元(含税)。
标
包
号
序
号
1
1
2
3
4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对民商事案件
被告进行电话
确认、电子送
达服务
对民商事案件
原告进行电话
确认、电子送
达服务
对执行案件被
告进行电话确
认、电子送达
服务
对民商事案件
进行开庭排期
+材料制作服
务
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每
天 8 小时(具体 (略)
法定工作时间)。
2)服务人员:总人数≥70 人,
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书。
3)工作内容:根据分派到的
送达任务,按被告、原告、执
行案件等,进行开庭排期+制
造材料同时电话确认受送达
人身份、送达地址及是否同意
电子送达;回传录入相关信息;
选择并操作电子送达;“E 键
送达”任务推送、送达过程跟
踪、邮件寄递协助等工作。人
(略) 场地里进驻办公,
(略) 管理。
*最高限
价(元/
件)
预估采购
数量(件)
预估采购
金额(万
元、含税)
权重
≤13.1
*
149
32%
≤3.5
*
85
18%
≤7.3
*
83
18%
≤9.6
*
153
32%
备注:1.应答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号”为单位提
供应答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服务过程中合同签订主体因业务发展或缩减等原因,具体以采购人采购需
求为准,据实结算。
3.采购人资源配置:电脑、设备、办公用品、 (略) 络设施等设备由邮政提
供。
年。
(二)服务期限:1 年,合同到期前 3 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 1
(三)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应答人应承担的人工
成本、服装费、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
要求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报价。
(四)项目地址:宁波全 (略) 。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 (略) (略) 。
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经
两轮公开招标一轮公开竞争性磋商,且公开竞争性磋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响应,故
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浙江 (略) 。
公示期限: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
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邮政
(略) (略) 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方式采购。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海曙 (略) 496 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
代理机构名称:欧邦 (略)
地址: (略) (略) 558 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 1 号楼 9 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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