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都安瑶族自治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西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都安瑶族自治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更正公告

广西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都安瑶族自治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HCZC2024-C3-280011-GXZX)更正公告
2024-03-08 16:25 来源: 都安瑶 (略)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都安瑶族自治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采购需求·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采购人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支付项目总款项的30%,4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10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

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采购人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支付项目总款项的40%,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30%,11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形成后10日内拨付项目总款项的10%。

2

第六章·合同文本·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方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方支付项目总款项的30%,4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10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

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方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方支付项目总款项的40%,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30%,11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形成后10日内拨付项目总款项的10%。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 (略) (http://**)、广西 (略) (http://**)、 (略) (广西·都安)(http://**)、都安瑶族自治县 (略) (http://**)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都安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 (略) 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迎晖街461号

联系电话: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鑫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11层、15层

联系电话: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青苗 

电 话:0771-*             

广西众鑫 (略)

2024年3月0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广西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都安瑶族自治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HCZC2024-C3-280011-GXZX)更正公告
2024-03-08 16:25 来源: 都安瑶 (略)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都安瑶族自治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采购需求·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采购人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支付项目总款项的30%,4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10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

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采购人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支付项目总款项的40%,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30%,11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形成后10日内拨付项目总款项的10%。

2

第六章·合同文本·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方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方支付项目总款项的30%,4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10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

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方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方支付项目总款项的40%,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30%,11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形成后10日内拨付项目总款项的10%。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 (略) (http://**)、广西 (略) (http://**)、 (略) (广西·都安)(http://**)、都安瑶族自治县 (略) (http://**)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都安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 (略) 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迎晖街461号

联系电话: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鑫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11层、15层

联系电话: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青苗 

电 话:0771-*             

广西众鑫 (略)

2024年3月0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