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拍卖中介机构招标变更
公车拍卖中介机构招标变更
关于 (略) 市公车拍卖中介机构竞争性
磋商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磋商供应商:
依据 (略) (略) 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 (略) (略) 受采购人的委托,对 (略) 市公车拍卖中介机构竞争性磋商项目以竞争性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市公车拍卖中介机构竞争性磋商项目(项目编号:HC 点击查看>> )。
该项目于2016年4月25 (略) ,现做以下变更:
一、删除第一章第二条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3小条“具有3年及以上的二手车拍卖经验”;
二、删除第二章第三条磋商响应文件9.2 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中第7小条“具有3年及以上的二手车拍卖经验的证明材料”;
三、第二章第三条15.1中“磋商供应商应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一式 * 份,其中正本 * 份和副本 * 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修改为:
磋商供应商应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一式 * 份,其中正本 * 份和副本 * 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四、第三章第一条第4小条“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排序,确定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名成交供应商的拍卖佣金,同时采用其中的较低佣金报价。”修改为:“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排序,确定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五、第四章第三条增加一小条:磋商小组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且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 (略) 价格评分,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15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 (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
六、第四章第三条评分细则中第6条修改为:
提供相关的车辆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的复印件,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全者不得分,50辆及以上的只需提供50份车辆成交资料,可单独装订成册:
1.成交50辆及以上的得8分;
2.成交20-49辆的得7分;
3.成交1-19辆的得6分;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准时参加磋商。
(略) (略)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
关于 (略) 市公车拍卖中介机构竞争性
磋商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磋商供应商:
依据 (略) (略) 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 (略) (略) 受采购人的委托,对 (略) 市公车拍卖中介机构竞争性磋商项目以竞争性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市公车拍卖中介机构竞争性磋商项目(项目编号:HC 点击查看>> )。
该项目于2016年4月25 (略) ,现做以下变更:
一、删除第一章第二条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3小条“具有3年及以上的二手车拍卖经验”;
二、删除第二章第三条磋商响应文件9.2 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中第7小条“具有3年及以上的二手车拍卖经验的证明材料”;
三、第二章第三条15.1中“磋商供应商应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一式 * 份,其中正本 * 份和副本 * 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修改为:
磋商供应商应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一式 * 份,其中正本 * 份和副本 * 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四、第三章第一条第4小条“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排序,确定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名成交供应商的拍卖佣金,同时采用其中的较低佣金报价。”修改为:“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排序,确定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五、第四章第三条增加一小条:磋商小组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且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 (略) 价格评分,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15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 (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
六、第四章第三条评分细则中第6条修改为:
提供相关的车辆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的复印件,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全者不得分,50辆及以上的只需提供50份车辆成交资料,可单独装订成册:
1.成交50辆及以上的得8分;
2.成交20-49辆的得7分;
3.成交1-19辆的得6分;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准时参加磋商。
(略) (略)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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