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森林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森林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0009(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森林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3-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参数更正:
一、货物名称:3.5吨中型森林消防水车(2辆)
“6、接近角/离去角:≤28°/17°”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40°/20°”;
“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二、货物名称:1.5吨小型森林消防水车(2辆)
“1、水罐有效容积(m3):≥1.6” 更正为“水罐有效容积(m3):≥1.59”;
“10、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三、货物名称:8座森林消防运兵车(2辆)
“整备质量:2160Kg”更正为“整备质量:≤2160Kg”;
“接近角/离去角(°):42/29、42/28” 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42/28”;
“钢板弹簧片数:-/8,9/8 ”此条删除;
“5、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本项目新增参数要求:“本次采购车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等工作,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春季防火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由于工作需要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自然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供应商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验收,否则将视为违约,供应商承担采购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参数修改,本项目需重新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询价公告下方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统一加盖企业公章,全部扫描成PDF文件后用QQ邮箱发送到*@*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报名最后一日统一查验各投标供应商报名资料,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文件发到报名单位在报名表中预留的邮箱中,过期不予发放。
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3月27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 (略) 公共 (略) 上公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
地 址: (略) 九台区福星大街555号
联 系 人:周涤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玉梅
电 话:0431-*
4.监督部门: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采购人名称 | (略) 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地址 | (略) 九台区福星大街55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森林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03-04 14:29:52 | ||
更正事项、内容 | 原公告参数更正: 一、货物名称:3.5吨中型森林消防水车(2辆) “6、接近角/离去角:≤28°/17°”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40°/20°”; “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二、货物名称:1.5吨小型森林消防水车(2辆) “1、水罐有效容积(m3):≥1.6” 更正为“水罐有效容积(m3):≥1.59”; “10、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三、货物名称:8座森林消防运兵车(2辆) “整备质量:2160Kg”更正为“整备质量:≤2160Kg”; “接近角/离去角(°):42/29、42/28” 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42/28”; “钢板弹簧片数:-/8,9/8 ”此条删除; “5、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本项目新增参数要求:“本次采购车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等工作,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春季防火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由于工作需要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自然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供应商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验收,否则将视为违约,供应商承担采购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参数修改,本项目需重新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询价公告下方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统一加盖企业公章,*@*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报名最后一日统一查验各投标供应商报名资料,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文件发到报名单位在报名表中预留的邮箱中,过期不予发放。 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3月27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4-03-11 14:28:01 | ||
项目联系人 | 戴玉梅 | 联系电话 | 04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0009(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森林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3-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参数更正:
一、货物名称:3.5吨中型森林消防水车(2辆)
“6、接近角/离去角:≤28°/17°”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40°/20°”;
“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二、货物名称:1.5吨小型森林消防水车(2辆)
“1、水罐有效容积(m3):≥1.6” 更正为“水罐有效容积(m3):≥1.59”;
“10、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三、货物名称:8座森林消防运兵车(2辆)
“整备质量:2160Kg”更正为“整备质量:≤2160Kg”;
“接近角/离去角(°):42/29、42/28” 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42/28”;
“钢板弹簧片数:-/8,9/8 ”此条删除;
“5、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本项目新增参数要求:“本次采购车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等工作,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春季防火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由于工作需要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自然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供应商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验收,否则将视为违约,供应商承担采购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参数修改,本项目需重新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询价公告下方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统一加盖企业公章,全部扫描成PDF文件后用QQ邮箱发送到*@*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报名最后一日统一查验各投标供应商报名资料,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文件发到报名单位在报名表中预留的邮箱中,过期不予发放。
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3月27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 (略) 公共 (略) 上公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
地 址: (略) 九台区福星大街555号
联 系 人:周涤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玉梅
电 话:0431-*
4.监督部门: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采购人名称 | (略) 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地址 | (略) 九台区福星大街55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森林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03-04 14:29:52 | ||
更正事项、内容 | 原公告参数更正: 一、货物名称:3.5吨中型森林消防水车(2辆) “6、接近角/离去角:≤28°/17°”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40°/20°”; “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二、货物名称:1.5吨小型森林消防水车(2辆) “1、水罐有效容积(m3):≥1.6” 更正为“水罐有效容积(m3):≥1.59”; “10、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三、货物名称:8座森林消防运兵车(2辆) “整备质量:2160Kg”更正为“整备质量:≤2160Kg”; “接近角/离去角(°):42/29、42/28” 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42/28”; “钢板弹簧片数:-/8,9/8 ”此条删除; “5、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此条删除; 本项目新增参数要求:“本次采购车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等工作,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春季防火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由于工作需要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自然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供应商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验收,否则将视为违约,供应商承担采购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参数修改,本项目需重新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询价公告下方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统一加盖企业公章,*@*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报名最后一日统一查验各投标供应商报名资料,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文件发到报名单位在报名表中预留的邮箱中,过期不予发放。 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3月27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4-03-11 14:2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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