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平市金田镇茶林村罗欧屯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的更正公告
广西鼎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平市金田镇茶林村罗欧屯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D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金田镇茶林村罗欧屯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一、工程综合说明” | 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30%的工程开工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支付至80%;经有关部门对竣工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工程款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无工程缺陷,收到施工单位申请后返还(无息)。 | 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30%的工程开工预付款,付款比例为按工程计量同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经有关部门对竣工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工程款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无工程缺陷,收到施工单位申请后返还(无息)。 |
2 | 第七章合同文本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12.4.1 付款周期”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30%的工程开工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支付至80%;经有关部门对竣工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工程款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无工程缺陷,收到施工单位申请后返还(无息)。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30%的工程开工预付款,付款比例为按工程计量同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经有关部门对竣工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工程款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无工程缺陷,收到施工单位申请后返还(无息)。 |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金田镇
联系方式: 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鼎熙 (略)
地 址: (略) 港 (略) (略) 场(二期) (略) 1栋19号四楼
联系方式: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玲
电 话:0775-*
附件信息:
144.7K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D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金田镇茶林村罗欧屯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一、工程综合说明” | 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30%的工程开工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支付至80%;经有关部门对竣工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工程款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无工程缺陷,收到施工单位申请后返还(无息)。 | 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30%的工程开工预付款,付款比例为按工程计量同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经有关部门对竣工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工程款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无工程缺陷,收到施工单位申请后返还(无息)。 |
2 | 第七章合同文本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12.4.1 付款周期”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30%的工程开工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支付至80%;经有关部门对竣工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工程款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无工程缺陷,收到施工单位申请后返还(无息)。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30%的工程开工预付款,付款比例为按工程计量同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经有关部门对竣工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工程款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无工程缺陷,收到施工单位申请后返还(无息)。 |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金田镇
联系方式: 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鼎熙 (略)
地 址: (略) 港 (略) (略) 场(二期) (略) 1栋19号四楼
联系方式: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玲
电 话:077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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