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2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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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2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2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采购单位 (略)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静安区 公告时间 **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晴 陈伊雯
项目联系电话 021-*
采购单位 (略)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淮安路7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余姚路569号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晴 陈伊雯 0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2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货物政府采购、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促进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规范进口货物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 如果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如果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仅需提供经营许可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余姚路569号402室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类似证照)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声明函(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如为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如为经营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仅需提供经营许可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淮安路736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余姚路569号402室            

联系方式:张晴 陈伊雯 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晴 陈伊雯

电 话:  0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2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采购单位 (略)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静安区 公告时间 **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晴 陈伊雯
项目联系电话 021-*
采购单位 (略)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淮安路7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余姚路569号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晴 陈伊雯 0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2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货物政府采购、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促进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规范进口货物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 如果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如果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仅需提供经营许可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余姚路569号402室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类似证照)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声明函(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如为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如为经营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仅需提供经营许可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淮安路736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余姚路569号402室            

联系方式:张晴 陈伊雯 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晴 陈伊雯

电 话: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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