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以及区级河湖长责任河湖健康评价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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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以及区级河湖长责任河湖健康评价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以及区级河湖长责任河湖健康评价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NBHSWT0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曙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以及区级河湖长责任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中“四、付款方式及考核标准”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合同义务完成且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河湖健康评价成果考核验收通过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余款。
2、考核标准:完成河湖健康评价,提交健康档案报告和数据, (略) 办审核结果作为参考:
(1)审核结果优秀率达到95%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审核结果优秀率达到80%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80%;
(3)审核结果优秀率低于80%,支付合同金额的60%;
(4)审核结果优秀率低于60%,业主将进行约谈,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不再支付剩余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
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合同义务完成且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河湖健康评价成果考核验收通过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余款。
2、考核标准:完成河湖健康评价,提交健康档案报告和数据, (略) 办审核结果作为参考:
(1)审核结果优良率达到95%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审核结果优良率达到80%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80%;
(3)审核结果优良率低于80%,支付合同金额的60%;
(4)审核结果优良率低于60%,业主将进行约谈,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不再支付剩余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中“七、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合同义务完成且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河湖健康评价成果考核验收通过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余款。
2、考核标准:完成河湖健康评价,提交健康档案报告和数据, (略) 办审核结果作为参考:
(1)审核结果优秀率达到95%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审核结果优秀率达到80%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80%;
(3)审核结果优秀率低于80%,支付合同金额的60%;
(4)审核结果优秀率低于60%,业主将进行约谈,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不再支付剩余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
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合同义务完成且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河湖健康评价成果考核验收通过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余款。
2、考核标准:完成河湖健康评价,提交健康档案报告和数据, (略) 办审核结果作为参考:
(1)审核结果优良率达到95%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审核结果优良率达到80%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80%;
(3)审核结果优良率低于80%,支付合同金额的60%;
(4)审核结果优良率低于60%,业主将进行约谈,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不再支付剩余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海曙区河湖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海曙 (略) 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褚亚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鄞州 (略) 858号广融大厦12B楼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科斌、韩帅、陈麒麟、鲁易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柳茜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采购文件更正
*


附件信息:

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以及区级河湖长责任河湖健康评价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NBHSWT0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曙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以及区级河湖长责任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中“四、付款方式及考核标准”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合同义务完成且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河湖健康评价成果考核验收通过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余款。
2、考核标准:完成河湖健康评价,提交健康档案报告和数据, (略) 办审核结果作为参考:
(1)审核结果优秀率达到95%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审核结果优秀率达到80%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80%;
(3)审核结果优秀率低于80%,支付合同金额的60%;
(4)审核结果优秀率低于60%,业主将进行约谈,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不再支付剩余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
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合同义务完成且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河湖健康评价成果考核验收通过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余款。
2、考核标准:完成河湖健康评价,提交健康档案报告和数据, (略) 办审核结果作为参考:
(1)审核结果优良率达到95%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审核结果优良率达到80%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80%;
(3)审核结果优良率低于80%,支付合同金额的60%;
(4)审核结果优良率低于60%,业主将进行约谈,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不再支付剩余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中“七、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合同义务完成且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河湖健康评价成果考核验收通过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余款。
2、考核标准:完成河湖健康评价,提交健康档案报告和数据, (略) 办审核结果作为参考:
(1)审核结果优秀率达到95%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审核结果优秀率达到80%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80%;
(3)审核结果优秀率低于80%,支付合同金额的60%;
(4)审核结果优秀率低于60%,业主将进行约谈,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不再支付剩余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
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合同义务完成且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河湖健康评价成果考核验收通过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余款。
2、考核标准:完成河湖健康评价,提交健康档案报告和数据, (略) 办审核结果作为参考:
(1)审核结果优良率达到95%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审核结果优良率达到80%及以上,支付合同金额的80%;
(3)审核结果优良率低于80%,支付合同金额的60%;
(4)审核结果优良率低于60%,业主将进行约谈,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不再支付剩余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海曙区河湖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海曙 (略) 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褚亚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鄞州 (略) 858号广融大厦12B楼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科斌、韩帅、陈麒麟、鲁易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柳茜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采购文件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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