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主田镇主田村朝阳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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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主田镇主田村朝阳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CH-24JC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主田镇主田村朝阳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修改、招标控制价更正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已修改,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下载。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其他商务需求中:招标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01元,暂估价为¥*.00元(统一报价)。

2

报价要求

1.报价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磋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为响应无效处理。

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未列明的必要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调遣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安全生产费用、环保费、防洪费、防台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及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的各项应有费用。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采取固定总价承包,在本项目执行期间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如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响应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报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响应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01元,暂估价为*.00元(统一报价),不按要求报价作视为无效响应。

4.首轮报价需提供相应的分部分项清单报价以及报价汇总。如成交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未变动的,则结算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响应时单价即可。响应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如有变动的,因第二次报价并未提供相应分部分项清单报价,为了避免存在施工过程中分项清单项目增加或者减少而造成的不平衡报价,本项目结算时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按下浮率计算,下浮率计算公式为:下浮率=(1-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100%;分部分项清单结算时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中相应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1-下浮率)。

响应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即:工程量清单总报价≤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若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即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暂估价项目(或暂列金额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采购人视该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不再另行支付。

现更正为: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67元,暂估价为¥*.00元(统一报价)。

2

报价要求

1.报价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磋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响应无效处理。

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未列明的必要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调遣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安全生产费用、环保费、防洪费、防台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及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的各项应有费用。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采取固定总价承包,在本项目执行期间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如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响应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报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响应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67元,暂估价为*.00元(统一报价),不按要求报价作视为无效响应。

4.首轮报价需提供相应的分部分项清单报价以及报价汇总。如成交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未变动的,则结算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响应时单价即可。响应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如有变动的,因第二次报价并未提供相应分部分项清单报价,为了避免存在施工过程中分项清单项目增加或者减少而造成的不平衡报价,本项目结算时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按下浮率计算,下浮率计算公式为:下浮率=(1-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100%;分部分项清单结算时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中相应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1-下浮率)。

5.响应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即: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即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暂估价项目(或暂列金额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采购人视该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不再另行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务局

地 址: (略) 金叶大道中281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诚合 (略)

地 址: (略) 浈江区五里亭原 (略) 耕进商贸城G区一、二层10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娟

电 话:0751-*

广东诚合 (略)

2024年03月1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CH-24JC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主田镇主田村朝阳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修改、招标控制价更正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已修改,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下载。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其他商务需求中:招标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01元,暂估价为¥*.00元(统一报价)。

2

报价要求

1.报价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磋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为响应无效处理。

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未列明的必要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调遣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安全生产费用、环保费、防洪费、防台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及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的各项应有费用。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采取固定总价承包,在本项目执行期间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如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响应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报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响应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01元,暂估价为*.00元(统一报价),不按要求报价作视为无效响应。

4.首轮报价需提供相应的分部分项清单报价以及报价汇总。如成交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未变动的,则结算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响应时单价即可。响应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如有变动的,因第二次报价并未提供相应分部分项清单报价,为了避免存在施工过程中分项清单项目增加或者减少而造成的不平衡报价,本项目结算时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按下浮率计算,下浮率计算公式为:下浮率=(1-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100%;分部分项清单结算时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中相应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1-下浮率)。

响应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即:工程量清单总报价≤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若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即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暂估价项目(或暂列金额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采购人视该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不再另行支付。

现更正为: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67元,暂估价为¥*.00元(统一报价)。

2

报价要求

1.报价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磋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响应无效处理。

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未列明的必要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调遣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安全生产费用、环保费、防洪费、防台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及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的各项应有费用。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采取固定总价承包,在本项目执行期间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如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响应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报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响应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67元,暂估价为*.00元(统一报价),不按要求报价作视为无效响应。

4.首轮报价需提供相应的分部分项清单报价以及报价汇总。如成交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未变动的,则结算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响应时单价即可。响应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如有变动的,因第二次报价并未提供相应分部分项清单报价,为了避免存在施工过程中分项清单项目增加或者减少而造成的不平衡报价,本项目结算时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按下浮率计算,下浮率计算公式为:下浮率=(1-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100%;分部分项清单结算时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中相应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1-下浮率)。

5.响应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即: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即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暂估价项目(或暂列金额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采购人视该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不再另行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务局

地 址: (略) 金叶大道中281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诚合 (略)

地 址: (略) 浈江区五里亭原 (略) 耕进商贸城G区一、二层10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娟

电 话:0751-*

广东诚合 (略)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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