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智慧景区建设系统1招标变更
湄洲岛智慧景区建设系统1招标变更
致: (略) 福诺 (略)
一、采购清单的质疑
本项目的采购清单中说明:“本项 (略) 分系统需要的低功耗蓝牙4.0/4.1信标设备外,均不含硬件购置和安装费用以及第三方软件费用”,由于项目内容包括数量众多的硬件设备,比如视频监控、大屏、火险/台风/地质灾害等灾害自动探测报警设备和红外线监测设备、GPS/蓝牙信标识别实时定位设备等等,那么采购清单中何谓第三方软件呢?定义含糊不清,而且很多硬件设备和相应的软件平台都是深度捆绑的,再加上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均为主观性评分, (略) 是为某个供应商专门设计的采购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和《政府采购法》中:“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回复:
本招标书的采购清单以及“除需要的低功耗蓝牙4.0/4.1信标设备外,均不含硬件购置和安装费用以及第三方软件费用”已明确告知各投标人, (略) ,招标范围不包含硬件及第三方软件。“第三方软件“指非”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典型的第三方软件的示例有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
为体现公平性:首先,硬件以及贵司理解的”与硬件深度捆绑的软件平台“ (略) 范围内;其次,招标文件未以硬件以及与与硬件捆绑软件为条件来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二、资格标准的质疑
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标准第一条列明:“ (略) 内容”,第五条列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内容涵盖了视频监控、灾害监测、VR、 (略) 服务等完全不同的专业领域的内容,违反了《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限定了投标人为指定的某个供应商。
回复:
在本招标书已经明确说明:为进一步推动湄洲岛旅游产业升级,更好地适应旅游+ (略) 时代的发展需求,需要将湄洲岛智慧景区系统平台建设成为能够服务于政府管理、企业经营和游客体验的综合性平台。平台本身就要具备多数据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系统就需要提供众多的数据接口,且接口开发需求及费用包含在系统开发内,不另外商榷。湄洲岛智慧景区系统平台需要集成视频监控、灾害预警的数据。
投标人资格标准: (略) 内容。结合本次采购清单内容较多的特点,澄清如下:本次招标采购清单的主要是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因此投标人经营范围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信息科技类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投标。 (略) 分内容如VR、 (略) 服 (略) 代为完成,但是投标主体只能是一个。
三、评分标准的质疑
纵观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的内容,全部为主观性评分, (略) 资质条件约束, (略) 是为某个供应商专门设计的评分标准,违反了《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和《政府采购法》中:“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回复:
本次评标依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 (略) 进行对比评分,在评分标准中没有任何倾向性的评分项,也未设置任何条件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四、建设内容的质疑
招标文件 (略) 分的描述,十分含糊,无任何详细的功能点要求和说明,无任何详细的技术参数要求,再加上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均为主观性评分, (略) 是为某个供应商专门设计的采购内容;违反了《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和《政府采购法》中:“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回复:
本招标书的采购清单是根 (略) 《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智慧旅游建设要建立涵盖信息管理、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的综合性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数据,并接受游客、企业和有关方面对于旅游服务质量的信息反馈)、湄洲岛智慧旅游发展的战略,以 (略) 业正在应用的管理、服务、营销技术,并经过招标人研究决定的。采购清单中的各项服务目前已经 * 续在全国景区中推广应用, (略) 人独创。因此,采购清单中的任何一项服务都不是某个供应商独家提供的,整个采购清单不是专门为某个供应商设计的。
致: (略)
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第三点”建设内容”中的第3、4、6、7条均要求“ (略) (略) 数据交互对接”或“能够集成 (略) 相关系统”。该条隐晦的指出,投标人必须自身拥 (略) 平台相关数据接口方能满足项目要求,此要求将存在一定的技术参数壁垒,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参与。请明确若投标人不具备接口条件,业主是否会帮助协 (略) 相关接口,以便于项目交付实施。
回复:根 (略) 《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智慧旅游建设 (略) 门和企业间的数据实时共享。 (略) 门要开 (略) 业发展数据,建立开放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数据,并接受游客、企业和有关方面对于旅游服务质量的信息反馈。 (略) 企业、OTA (略) 门之间采取数据互 (略) 数据共享。鼓励旅游企业、航空公司、相关企业的数据实现实时共享,鼓励景区将视频监控数据与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共享。业主单位将协调本标的建设单位 (略) (略) 接口对接,以便于项目的交付实施。
招 标 人:湄洲岛国家旅游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略)
* 日
致: (略) 福诺 (略)
一、采购清单的质疑
本项目的采购清单中说明:“本项 (略) 分系统需要的低功耗蓝牙4.0/4.1信标设备外,均不含硬件购置和安装费用以及第三方软件费用”,由于项目内容包括数量众多的硬件设备,比如视频监控、大屏、火险/台风/地质灾害等灾害自动探测报警设备和红外线监测设备、GPS/蓝牙信标识别实时定位设备等等,那么采购清单中何谓第三方软件呢?定义含糊不清,而且很多硬件设备和相应的软件平台都是深度捆绑的,再加上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均为主观性评分, (略) 是为某个供应商专门设计的采购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和《政府采购法》中:“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回复:
本招标书的采购清单以及“除需要的低功耗蓝牙4.0/4.1信标设备外,均不含硬件购置和安装费用以及第三方软件费用”已明确告知各投标人, (略) ,招标范围不包含硬件及第三方软件。“第三方软件“指非”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典型的第三方软件的示例有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
为体现公平性:首先,硬件以及贵司理解的”与硬件深度捆绑的软件平台“ (略) 范围内;其次,招标文件未以硬件以及与与硬件捆绑软件为条件来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二、资格标准的质疑
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标准第一条列明:“ (略) 内容”,第五条列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内容涵盖了视频监控、灾害监测、VR、 (略) 服务等完全不同的专业领域的内容,违反了《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限定了投标人为指定的某个供应商。
回复:
在本招标书已经明确说明:为进一步推动湄洲岛旅游产业升级,更好地适应旅游+ (略) 时代的发展需求,需要将湄洲岛智慧景区系统平台建设成为能够服务于政府管理、企业经营和游客体验的综合性平台。平台本身就要具备多数据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系统就需要提供众多的数据接口,且接口开发需求及费用包含在系统开发内,不另外商榷。湄洲岛智慧景区系统平台需要集成视频监控、灾害预警的数据。
投标人资格标准: (略) 内容。结合本次采购清单内容较多的特点,澄清如下:本次招标采购清单的主要是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因此投标人经营范围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信息科技类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投标。 (略) 分内容如VR、 (略) 服 (略) 代为完成,但是投标主体只能是一个。
三、评分标准的质疑
纵观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的内容,全部为主观性评分, (略) 资质条件约束, (略) 是为某个供应商专门设计的评分标准,违反了《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和《政府采购法》中:“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回复:
本次评标依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 (略) 进行对比评分,在评分标准中没有任何倾向性的评分项,也未设置任何条件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四、建设内容的质疑
招标文件 (略) 分的描述,十分含糊,无任何详细的功能点要求和说明,无任何详细的技术参数要求,再加上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均为主观性评分, (略) 是为某个供应商专门设计的采购内容;违反了《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和《政府采购法》中:“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回复:
本招标书的采购清单是根 (略) 《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智慧旅游建设要建立涵盖信息管理、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的综合性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数据,并接受游客、企业和有关方面对于旅游服务质量的信息反馈)、湄洲岛智慧旅游发展的战略,以 (略) 业正在应用的管理、服务、营销技术,并经过招标人研究决定的。采购清单中的各项服务目前已经 * 续在全国景区中推广应用, (略) 人独创。因此,采购清单中的任何一项服务都不是某个供应商独家提供的,整个采购清单不是专门为某个供应商设计的。
致: (略)
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第三点”建设内容”中的第3、4、6、7条均要求“ (略) (略) 数据交互对接”或“能够集成 (略) 相关系统”。该条隐晦的指出,投标人必须自身拥 (略) 平台相关数据接口方能满足项目要求,此要求将存在一定的技术参数壁垒,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参与。请明确若投标人不具备接口条件,业主是否会帮助协 (略) 相关接口,以便于项目交付实施。
回复:根 (略) 《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智慧旅游建设 (略) 门和企业间的数据实时共享。 (略) 门要开 (略) 业发展数据,建立开放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数据,并接受游客、企业和有关方面对于旅游服务质量的信息反馈。 (略) 企业、OTA (略) 门之间采取数据互 (略) 数据共享。鼓励旅游企业、航空公司、相关企业的数据实现实时共享,鼓励景区将视频监控数据与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共享。业主单位将协调本标的建设单位 (略) (略) 接口对接,以便于项目的交付实施。
招 标 人:湄洲岛国家旅游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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