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燃气真空热水机组及蒸汽发生器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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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燃气真空热水机组及蒸汽发生器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J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燃气真空热水机组及蒸汽发生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项 | ★(1)为考虑到设备兼容性,所投燃气真空热水机组和燃气蒸汽发生器须为同一品牌,须提供产品样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
2 | ★项 | / | ★5、工期及工期违约赔偿承诺 5.1工期承诺: 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运行。 5.2工期违约承诺 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①逾期交货 1天≤工期延误天数≤15天的,中标人须按1000元/天的标准向采购人进行工期违约赔偿;工期延误天数>15天的,中标人须在按上述逾期交货赔偿标准基础上扣除履约保证金且采购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中标人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②中标人不能交货 若中标人在规定工期内提出不能交货的,须扣除履约保证金且采购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中标人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若中标人在工期逾期后提出不能交货的,则须先按逾期交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再扣除履约保证金且采购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中标人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5、工期及工期违约赔偿承诺”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付款方式 | 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设备到货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特种设备需通过特种设备检测单位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货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特种设备需通过特种设备检测单位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4 | 逾期责任 | 10.4 *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由*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方可解除本合同。*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 10.4 除不可抗力外,如*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①逾期交货 1天≤工期延误天数≤15天的,*方须按1000元/天的标准向*方进行工期违约赔偿;工期延误天数>15天的,*方须在按上述逾期交货赔偿标准基础上扣除履约保证金且*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②*方不能交货 若*方在规定工期内提出不能交货的,须扣除履约保证金且*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若*方在工期逾期后提出不能交货的,则须先按逾期交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再扣除履约保证金且*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
5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 2024年 2 月 26 日9:30之前获取 | 2024年 3 月 19 日9:30之前获取 |
6 |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要求 | 2024年 2 月 26 日 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 2024年 3 月 19 日 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
7 |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2024年 2 月 26 日 9时30 (略) (略) 三楼 357 开标室开标 | 2024年 3 月 19 日 9时30 (略) (略) 三楼 357 开标室开标 |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上虞 (略) 民大道5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宇康 (略)
地 址: (略) 上虞区百官街 (略) 588号百官广场3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蒲志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苗黎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上虞 (略) 18号
传 真:0575-*
联系人 :谷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
项目更正
*
附件信息: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燃气真空热水机组及蒸汽发生器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J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燃气真空热水机组及蒸汽发生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项 | ★(1)为考虑到设备兼容性,所投燃气真空热水机组和燃气蒸汽发生器须为同一品牌,须提供产品样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
2 | ★项 | / | ★5、工期及工期违约赔偿承诺 5.1工期承诺: 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运行。 5.2工期违约承诺 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①逾期交货 1天≤工期延误天数≤15天的,中标人须按1000元/天的标准向采购人进行工期违约赔偿;工期延误天数>15天的,中标人须在按上述逾期交货赔偿标准基础上扣除履约保证金且采购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中标人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②中标人不能交货 若中标人在规定工期内提出不能交货的,须扣除履约保证金且采购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中标人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若中标人在工期逾期后提出不能交货的,则须先按逾期交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再扣除履约保证金且采购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中标人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5、工期及工期违约赔偿承诺”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付款方式 | 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设备到货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特种设备需通过特种设备检测单位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货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特种设备需通过特种设备检测单位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4 | 逾期责任 | 10.4 *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由*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方可解除本合同。*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 10.4 除不可抗力外,如*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①逾期交货 1天≤工期延误天数≤15天的,*方须按1000元/天的标准向*方进行工期违约赔偿;工期延误天数>15天的,*方须在按上述逾期交货赔偿标准基础上扣除履约保证金且*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②*方不能交货 若*方在规定工期内提出不能交货的,须扣除履约保证金且*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若*方在工期逾期后提出不能交货的,则须先按逾期交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再扣除履约保证金且*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还须退还前期已付合同价款。 |
5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 2024年 2 月 26 日9:30之前获取 | 2024年 3 月 19 日9:30之前获取 |
6 |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要求 | 2024年 2 月 26 日 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 2024年 3 月 19 日 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
7 |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2024年 2 月 26 日 9时30 (略) (略) 三楼 357 开标室开标 | 2024年 3 月 19 日 9时30 (略) (略) 三楼 357 开标室开标 |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上虞 (略) 民大道5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宇康 (略)
地 址: (略) 上虞区百官街 (略) 588号百官广场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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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询问):蒲志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苗黎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上虞 (略) 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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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谷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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