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北海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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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北海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略) 委托广西 (略) 完成了《北海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8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 (略) (略) 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3年10月7日

征求意见表格.docx

北海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pdf


(略) 委托广西 (略) 完成了《北海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8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 (略) (略) 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3年10月7日

征求意见表格.docx

北海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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