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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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晶合 (略) 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BTFWN00106

原公告日期: **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晶合 (略) 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TFWN00106

各投标人:

1、问:请告知近三年以来员工、配偶、子女和自选计划的赔付情况,请区分险种、人数、每人赔付金额等,从开办至今,既往已患重疾人员数量和疾病名称,既往症现行的在保条件是什么?

答:

1)近3年赔付情况:

年份

2021(满期赔付率)

2022(满期赔付率)

2023(截止2月底)

赔付率

122.4%

105%

133%

2)重疾人数

2021年1位重疾(支气管或肺恶性肿瘤);9位轻症(*状腺癌)

2022年1位重疾(颈部淋巴肿瘤),9位轻症(*状腺癌)

2023年2位重疾(乳腺、前列腺癌)15位轻症(*状腺癌)

3)既往症现行在保条件:详见第三章2.11&2.12所述。

2、问:请提供本次投保人员具体年龄分布比例和员工和眷属承保年龄区间?是否有男性超60周岁,女性超55周岁超龄人员,超龄人员最大年龄为多少岁,有多少人,男性多少人,女性多少人。

答:本次投保员工超60岁男性约10人;超55岁女性约4人,眷属未知。

3、问:因每家保险条款差异,定期寿险中是不是满足非意外导致的身故保险责任即可,还是必须满足意外死亡、疾病死亡和自然死亡责任?

答:必须满足非意外死亡、疾病死亡和自然死亡责任

4、问:因每家保险条款差异,2020 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规范定义的 28 种重大疾病条款,还是必须满足100种重疾类型。

答:行业标准(28+3)条款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 (略) 实际可承保种类执行,总数不得少于100种。

5、问:在第三章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中重大疾病保险未规定重大疾病轻症责任,在第五章合同中涉及重疾轻症,是否以第三章第二条为准。如果需要承担保险责任,轻症保险责任是哪些,哪些是招标人确认的轻症种类,赔付比例是多少。

答:需涵盖重疾轻症保险责任,在行业规范的三类 (略) 实际承保种类执行。依重疾保额的30%(15万)赔付。

6、问:可否提供配偶、子女人群平均年龄。

答:2023年度投保配偶平均年龄33岁:子女平均年龄5.8岁。

7、问:P20:特殊公共保额部分,请问3万元保额是每个被保险人3万额度还是所有被保险人公用3万额度。

答:所有被保人共用保额。

8、问:P20:2.7重疾核保规定部分,50岁以上参保人员可否在提供半年内有效体检报告做投保资料一部分;

答:体检报告属于个人隐私,无法提供。

9、问:P24:3.6医保卡使用规定部分,“ (略) 索赔”,其“收据”具体指的哪些材料;

答:如发票、病例、费用明细等常规材料。

10、问:P25:3.13子女医疗险赔付计算公式,本公式设置的依据、标准来源。

答:依招标文件内容要求计算赔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晶合 (略)

地 址: (略) 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日

附件:补疑1.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晶合 (略) 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BTFWN00106

原公告日期: **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晶合 (略) 2024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TFWN00106

各投标人:

1、问:请告知近三年以来员工、配偶、子女和自选计划的赔付情况,请区分险种、人数、每人赔付金额等,从开办至今,既往已患重疾人员数量和疾病名称,既往症现行的在保条件是什么?

答:

1)近3年赔付情况:

年份

2021(满期赔付率)

2022(满期赔付率)

2023(截止2月底)

赔付率

122.4%

105%

133%

2)重疾人数

2021年1位重疾(支气管或肺恶性肿瘤);9位轻症(*状腺癌)

2022年1位重疾(颈部淋巴肿瘤),9位轻症(*状腺癌)

2023年2位重疾(乳腺、前列腺癌)15位轻症(*状腺癌)

3)既往症现行在保条件:详见第三章2.11&2.12所述。

2、问:请提供本次投保人员具体年龄分布比例和员工和眷属承保年龄区间?是否有男性超60周岁,女性超55周岁超龄人员,超龄人员最大年龄为多少岁,有多少人,男性多少人,女性多少人。

答:本次投保员工超60岁男性约10人;超55岁女性约4人,眷属未知。

3、问:因每家保险条款差异,定期寿险中是不是满足非意外导致的身故保险责任即可,还是必须满足意外死亡、疾病死亡和自然死亡责任?

答:必须满足非意外死亡、疾病死亡和自然死亡责任

4、问:因每家保险条款差异,2020 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规范定义的 28 种重大疾病条款,还是必须满足100种重疾类型。

答:行业标准(28+3)条款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 (略) 实际可承保种类执行,总数不得少于100种。

5、问:在第三章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中重大疾病保险未规定重大疾病轻症责任,在第五章合同中涉及重疾轻症,是否以第三章第二条为准。如果需要承担保险责任,轻症保险责任是哪些,哪些是招标人确认的轻症种类,赔付比例是多少。

答:需涵盖重疾轻症保险责任,在行业规范的三类 (略) 实际承保种类执行。依重疾保额的30%(15万)赔付。

6、问:可否提供配偶、子女人群平均年龄。

答:2023年度投保配偶平均年龄33岁:子女平均年龄5.8岁。

7、问:P20:特殊公共保额部分,请问3万元保额是每个被保险人3万额度还是所有被保险人公用3万额度。

答:所有被保人共用保额。

8、问:P20:2.7重疾核保规定部分,50岁以上参保人员可否在提供半年内有效体检报告做投保资料一部分;

答:体检报告属于个人隐私,无法提供。

9、问:P24:3.6医保卡使用规定部分,“ (略) 索赔”,其“收据”具体指的哪些材料;

答:如发票、病例、费用明细等常规材料。

10、问:P25:3.13子女医疗险赔付计算公式,本公式设置的依据、标准来源。

答:依招标文件内容要求计算赔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晶合 (略)

地 址: (略) 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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