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审核项目的更正公告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审核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XJ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审核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4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公告信息、评分方法、 | 原定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26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 债市能力: 得分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供应商为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类成员,得5分;供应商为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类成员,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行(或总部)提供的证明性文件、相应证 (略) (略) 页截图佐证,提供其中一种材料佐证即可,不满足要求不予加分。 专业能力:1.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能力,总行(或总部)具有相关业务专家且在全国范围内为省级财政进行过专项债业务培训, (略) 提供过发行辅导服务,得15分; 2.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具备一定能力,为自治区范围内提供专项债发行辅导服务,得10分; 3.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专业性不足,需委托或绑定其他机构参与发行服务的,得5分; 4.供应商不具备专项债相关领域专业能力,未提供过专项债发行辅导服务,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行(或总部)提供的证明性文件、服务相关案例、专业度证明材料等,提供其中一种材料佐证即可,不满足要求不予加分。 |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变更为:债市能力删除该项 专业能力:1.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具有相关业务专家且在全国范围内为省级财政进行过专项债业务培训, (略) 提供过发行辅导服务,得15分; 2.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具备一定能力,为自治区范围内提供专项债发行辅导服务,得10分; 3.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专业性不足,需委托或绑定其他机构参与发行服务的,得5分; 4.供应商不具备专项债相关领域专业能力,未提供过专项债发行辅导服务,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证明性文件、服务相关案例、专业度证明材料等,提供其中一种材料佐证即可,不满足要求不予加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地 址:天 (略) 16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 (略)
地 址: (略) 天 (略) 1568号世界冠郡一期9号底商住宅楼商业1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安恒
电 话:*、*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XJ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审核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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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公告信息、评分方法、 | 原定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26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 债市能力: 得分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供应商为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类成员,得5分;供应商为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类成员,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行(或总部)提供的证明性文件、相应证 (略) (略) 页截图佐证,提供其中一种材料佐证即可,不满足要求不予加分。 专业能力:1.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能力,总行(或总部)具有相关业务专家且在全国范围内为省级财政进行过专项债业务培训, (略) 提供过发行辅导服务,得15分; 2.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具备一定能力,为自治区范围内提供专项债发行辅导服务,得10分; 3.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专业性不足,需委托或绑定其他机构参与发行服务的,得5分; 4.供应商不具备专项债相关领域专业能力,未提供过专项债发行辅导服务,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行(或总部)提供的证明性文件、服务相关案例、专业度证明材料等,提供其中一种材料佐证即可,不满足要求不予加分。 |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变更为:债市能力删除该项 专业能力:1.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具有相关业务专家且在全国范围内为省级财政进行过专项债业务培训, (略) 提供过发行辅导服务,得15分; 2.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具备一定能力,为自治区范围内提供专项债发行辅导服务,得10分; 3.供应商在专项债相关领域专业性不足,需委托或绑定其他机构参与发行服务的,得5分; 4.供应商不具备专项债相关领域专业能力,未提供过专项债发行辅导服务,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证明性文件、服务相关案例、专业度证明材料等,提供其中一种材料佐证即可,不满足要求不予加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地 址:天 (略) 16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 (略)
地 址: (略) 天 (略) 1568号世界冠郡一期9号底商住宅楼商业1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安恒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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