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聂荣县聂荣镇、下曲乡、永曲乡、当木江乡、查当乡、尼玛乡饮水改善提升工程第二次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那曲市聂荣县聂荣镇、下曲乡、永曲乡、当木江乡、查当乡、尼玛乡饮水改善提升工程第二次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4-03-14 18:35:02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4-03-14 18:35:02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为:招标清单总说明, 原招标清单总说明第5.2项【5.2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 2.0%”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入到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予增加。】; 现在更正为:【5.2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 2.5%”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入到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予增加。】; 招标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清单,并积极响应招标公告、澄清公告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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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4-03-14 18:35:02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4-03-14 18:35:02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为:招标清单总说明, 原招标清单总说明第5.2项【5.2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 2.0%”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入到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予增加。】; 现在更正为:【5.2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 2.5%”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入到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予增加。】; 招标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清单,并积极响应招标公告、澄清公告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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