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宣传服务保障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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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宣传服务保障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K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宣传服务保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的“③商务项”中: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工作业绩情况

9

(评分对象为单位)

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承接此类项目为该单位服务期间自主创作的作品在国家部委、国家级或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中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业绩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同一作品按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计分):

(1)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期间,自主创作的作品获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满分4分。

(2)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期间,自主创作的作品获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 1分、0.5分;满分2分。

(3)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期间,自主创作的作品获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 2分、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承接其他单位类似服务项目的总体情况介绍,获得的主要成果,以及每年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情况。②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主办单位或颁奖机构基本情况介绍。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注:

①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指: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社、中国应急管理报社、《中国消防》杂志社及中宣部、 (略) 信办、中央政法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单位。

②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指: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日报社及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单位。

③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指: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亚洲微电影奖、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等国家级与项目相关行业专业评选。

④评选活动未分列一、二、三等奖项,只评选优秀作品或入围作品的,视同为二等奖。

6

(评分对象为个人)

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驻的团队人员自主创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作品在国家部委、国家级或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业绩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

拟派驻的团队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获以上(即“1.工作业绩情况”中1.1)奖项的,每个作品得2分,满分6分。

现更正为: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工作业绩情况

9

(评分对象为单位)

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承接此类项目为该单位服务期间自主创作的作品在国家部委、国家级或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中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业绩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同一作品按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计分):

(1)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期间,自主创作的每部作品获国家部委、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或国家级新闻、摄影、广告行业专业评选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满分6分。

(2)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期间,自主创作的每部作品获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 1分、0.5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承接其他单位类似服务项目的总体情况介绍,获得的主要成果,以及每年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情况。②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主办单位或颁奖机构基本情况介绍。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注:

①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指: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社、中国应急管理报社、《中国消防》杂志社及中宣部、 (略) 信办、中央政法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单位。

②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指: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日报社及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单位。

③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指: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亚洲微电影奖、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等国家级与项目相关行业专业评选。

④只评选优秀作品、入围作品或“十佳”作品,未分列一、二、三等奖且获奖名额少于20个时,按二等奖赋分;获奖名额多于20个时,按三等奖赋分。

6

(评分对象为个人)

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标时间止(以获奖证书、官方通报或公开报道为准),拟派驻的团队人员自主创作的作品在国家部委、国家级或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业绩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

拟派驻的团队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获以上(即“1.工作业绩情况”中1.1)奖项的,每个作品得2分,满分6分。

2、更正事项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7日

现更正为: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29日

3、更正事项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1日09点00分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 (略) 鼓楼区 (略) 196号        

联系方式:高助理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0591-*            

联系方式: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

电 话: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K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宣传服务保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的“③商务项”中: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工作业绩情况

9

(评分对象为单位)

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承接此类项目为该单位服务期间自主创作的作品在国家部委、国家级或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中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业绩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同一作品按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计分):

(1)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期间,自主创作的作品获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满分4分。

(2)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期间,自主创作的作品获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 1分、0.5分;满分2分。

(3)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期间,自主创作的作品获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 2分、1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承接其他单位类似服务项目的总体情况介绍,获得的主要成果,以及每年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情况。②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主办单位或颁奖机构基本情况介绍。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注:

①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指: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社、中国应急管理报社、《中国消防》杂志社及中宣部、 (略) 信办、中央政法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单位。

②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指: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日报社及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单位。

③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指: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亚洲微电影奖、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等国家级与项目相关行业专业评选。

④评选活动未分列一、二、三等奖项,只评选优秀作品或入围作品的,视同为二等奖。

6

(评分对象为个人)

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驻的团队人员自主创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作品在国家部委、国家级或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业绩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

拟派驻的团队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获以上(即“1.工作业绩情况”中1.1)奖项的,每个作品得2分,满分6分。

现更正为: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工作业绩情况

9

(评分对象为单位)

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承接此类项目为该单位服务期间自主创作的作品在国家部委、国家级或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中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业绩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同一作品按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计分):

(1)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期间,自主创作的每部作品获国家部委、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或国家级新闻、摄影、广告行业专业评选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满分6分。

(2)承接融媒体中心或全媒体工作中心或新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期间,自主创作的每部作品获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 1分、0.5分;满分3分。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承接其他单位类似服务项目的总体情况介绍,获得的主要成果,以及每年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情况。②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主办单位或颁奖机构基本情况介绍。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注:

①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指: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社、中国应急管理报社、《中国消防》杂志社及中宣部、 (略) 信办、中央政法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单位。

②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指: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日报社及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单位。

③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指: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亚洲微电影奖、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等国家级与项目相关行业专业评选。

④只评选优秀作品、入围作品或“十佳”作品,未分列一、二、三等奖且获奖名额少于20个时,按二等奖赋分;获奖名额多于20个时,按三等奖赋分。

6

(评分对象为个人)

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标时间止(以获奖证书、官方通报或公开报道为准),拟派驻的团队人员自主创作的作品在国家部委、国家级或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机构、国家级行业专业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业绩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

拟派驻的团队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获以上(即“1.工作业绩情况”中1.1)奖项的,每个作品得2分,满分6分。

2、更正事项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7日

现更正为: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29日

3、更正事项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1日09点00分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 (略) 鼓楼区 (略) 196号        

联系方式:高助理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0591-*            

联系方式: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

电 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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