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全线网建筑消防年度检测项目一标段答疑补遗文件-答疑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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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 (略) 建筑消防年度检测项目一标段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重庆轨道 (略) 建筑消防年度检测项目一标段答疑补遗通知。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澄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有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1、请问正在为重庆轨道交通进行消防维保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项目人员(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能否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检测人员?

答:为确保轨道交通的消防安全,发挥消防年度检测监督作用。正在为重庆轨道交通进行消防维保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和消防维保人员,不能同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消防检测人员。

2、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的要求,消防技术服务应设立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要求为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第6页“同时投标两个标段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请问投标单位仅有2个注册消防工程师,能否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若不能,是否可理解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的投标单位至少需要有4个注册消防工程师?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2点人员要求中已载明“②同时投标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应分别提供的各标段项目负责人、检测人员名单不得重复,若有重复则重复部分的人员只纳入一标段资格名单。”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实力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对两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3、关于招标文件第23页投标人业绩“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即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每增加一个业绩(与本项目 (略) ( (略) )、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站场业绩,或者单个合同内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得2分”的疑问?请问本条加分业绩中的“或者单个合同内......”是否应该和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的业绩要求“且合同内......”一致?若本加分业绩要求不改动,因轨道交通行业特殊性,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是否应要求为:与本项目 (略) ( (略) )、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站场业绩,或者单个合同内建筑总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略) 、商场、学校等)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

答:为保证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业绩要求的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关于招标文件第24页项目负责人业绩“承担过消防检测合同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的疑问?因轨道交通行业特殊性,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是否应要求为:承担过公共建筑( (略) ( (略) )、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站场、医院、商场、学校等)消防检测合同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

答:为保证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业绩要求的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3页“3.1资质要求 (2)项目检测人员(6名及以上)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和招标文件第24页“拟派驻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中有1人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有2人及以上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请问是否要求同一个项目人员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才能加分?

答:是的。招标文件第3页“3.1资质要求“项目检测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是作为人员资格评审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中有1人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有2人及以上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为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加分条款。因此,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检测人员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才能加分。

6、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否将中标候选人的业绩、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进行公示?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自主监督,公示内容以实施发布信息为准。

问题二:该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3年7月-2023年12月)。要求人员的社保时间应为近6个月,若提供人员的社保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不排除存在在此期间有离职的情况,建议调整为“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更合理。

答:修改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月起算,养老保险时间段为6个月。详见补遗部分修改。

问题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2019年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铁路局综合司、民航局综合司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文件《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招标原文: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5)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同时业绩还必须满足以下2个条件:①3个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②3个业绩中须至少具有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铁路( (略) )、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的站场,且合同内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不包含联合体业绩)。问题:“类似的项目业绩(铁路( (略) )、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的站场”为特定行业的业绩,不符合国家关于招投标有关规定的以下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2.《整治方案》(二)整治内容第6条“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 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 条件”的规定。建议:建议修改为:3.1资质要求:(5)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同时业绩还必须满足以下2个条件:①3个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②3个业绩中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内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不包含联合体业绩)。附:网页地址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http://**_*.htm2、《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http://**_*.html

答:为保证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业绩要求的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遗部分:

1、重庆轨道 (略) 建筑消防年度检测项目一标段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24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3年7月-2023年12月)的复印件。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修改为“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38-20241月)的复印件。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040109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01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4年03月15日




答疑补遗通知(发布稿)0315——重庆轨道 (略) 建筑消防年度检测项目一标段.docx

重庆轨道 (略) 建筑消防年度检测项目一标段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重庆轨道 (略) 建筑消防年度检测项目一标段答疑补遗通知。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澄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有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1、请问正在为重庆轨道交通进行消防维保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项目人员(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能否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检测人员?

答:为确保轨道交通的消防安全,发挥消防年度检测监督作用。正在为重庆轨道交通进行消防维保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和消防维保人员,不能同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消防检测人员。

2、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的要求,消防技术服务应设立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要求为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第6页“同时投标两个标段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请问投标单位仅有2个注册消防工程师,能否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若不能,是否可理解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的投标单位至少需要有4个注册消防工程师?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2点人员要求中已载明“②同时投标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应分别提供的各标段项目负责人、检测人员名单不得重复,若有重复则重复部分的人员只纳入一标段资格名单。”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实力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对两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3、关于招标文件第23页投标人业绩“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即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每增加一个业绩(与本项目 (略) ( (略) )、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站场业绩,或者单个合同内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得2分”的疑问?请问本条加分业绩中的“或者单个合同内......”是否应该和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的业绩要求“且合同内......”一致?若本加分业绩要求不改动,因轨道交通行业特殊性,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是否应要求为:与本项目 (略) ( (略) )、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站场业绩,或者单个合同内建筑总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略) 、商场、学校等)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

答:为保证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业绩要求的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关于招标文件第24页项目负责人业绩“承担过消防检测合同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的疑问?因轨道交通行业特殊性,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是否应要求为:承担过公共建筑( (略) ( (略) )、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站场、医院、商场、学校等)消防检测合同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

答:为保证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业绩要求的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3页“3.1资质要求 (2)项目检测人员(6名及以上)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和招标文件第24页“拟派驻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中有1人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有2人及以上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请问是否要求同一个项目人员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才能加分?

答:是的。招标文件第3页“3.1资质要求“项目检测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是作为人员资格评审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检测人员中有1人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有2人及以上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为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加分条款。因此,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检测人员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才能加分。

6、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否将中标候选人的业绩、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进行公示?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自主监督,公示内容以实施发布信息为准。

问题二:该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3年7月-2023年12月)。要求人员的社保时间应为近6个月,若提供人员的社保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不排除存在在此期间有离职的情况,建议调整为“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更合理。

答:修改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月起算,养老保险时间段为6个月。详见补遗部分修改。

问题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2019年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铁路局综合司、民航局综合司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文件《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招标原文: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5)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同时业绩还必须满足以下2个条件:①3个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②3个业绩中须至少具有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铁路( (略) )、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的站场,且合同内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不包含联合体业绩)。问题:“类似的项目业绩(铁路( (略) )、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的站场”为特定行业的业绩,不符合国家关于招投标有关规定的以下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2.《整治方案》(二)整治内容第6条“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 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 条件”的规定。建议:建议修改为:3.1资质要求:(5)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同时业绩还必须满足以下2个条件:①3个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②3个业绩中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内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不包含联合体业绩)。附:网页地址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http://**_*.htm2、《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http://**_*.html

答:为保证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业绩要求的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遗部分:

1、重庆轨道 (略) 建筑消防年度检测项目一标段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24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3年7月-2023年12月)的复印件。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修改为“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38-20241月)的复印件。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040109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01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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