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医院基础输液类药品供应及配套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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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医院基础输液类药品供应及配套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略) (略) 基础输液类药品供应及配套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基础输液类药品供应及配套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业绩更正为: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级及 (略) 具有大输液配送的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4分。注:投标人必 (略) 签订的合同扫 (略) 等级证明材料(上级主管部 (略) 官网截图等)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创新能力评分项。

3、技术标评审细则:“市场美誉度评分项”更正为“输液类药品包装、存储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输液类药品、存储方案进行评分:对本项目理解准确,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对本项目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的,得4分;对本项目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4、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所投产品属于安徽省 (略) 范围内,交易目录必须提供流水号及限价,备案目录提供流水号;所投产品均须具备安徽省医保局规定医保药品代码(体现在分项报价表格中)”更正为“所投产品须满足《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3〕75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2〕24号)及《 (略)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明卫健〔2020〕135号)等文件要求,要求投标产品不得线下采购”。

5、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安徽省 (略) 上药品属性必须是2014年中标目录且基药属性为基药,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和甘露醇注射液安徽省 (略) 上基药属性必须是为基药”更正为“根据《国家 (略) 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 版)》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 (略) 采购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30号)及《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59号)等文件要求,要求投标产品是国家基本药物”。

6、原招标文件中删除“因各级药检部门抽检大输液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相关监督部门协调处理等有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7、本项目已重新制作澄清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明光大道3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唐 (略)

地 址: (略) 包 (略) 千城大厦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震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略)
    业务提交
    2024/03/15 14:37:59
    0天2小时18分54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3/15 17:05:46
    0天2小时28分47秒

0天2小时18分54秒

0天2小时28分47秒

公告公示信息
(略) (略) 基础输液类药品供应及配套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基础输液类药品供应及配套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业绩更正为: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级及 (略) 具有大输液配送的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4分。注:投标人必 (略) 签订的合同扫 (略) 等级证明材料(上级主管部 (略) 官网截图等)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创新能力评分项。

3、技术标评审细则:“市场美誉度评分项”更正为“输液类药品包装、存储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输液类药品、存储方案进行评分:对本项目理解准确,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对本项目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的,得4分;对本项目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3分;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4、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所投产品属于安徽省 (略) 范围内,交易目录必须提供流水号及限价,备案目录提供流水号;所投产品均须具备安徽省医保局规定医保药品代码(体现在分项报价表格中)”更正为“所投产品须满足《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3〕75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2〕24号)及《 (略)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明卫健〔2020〕135号)等文件要求,要求投标产品不得线下采购”。

5、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安徽省 (略) 上药品属性必须是2014年中标目录且基药属性为基药,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和甘露醇注射液安徽省 (略) 上基药属性必须是为基药”更正为“根据《国家 (略) 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 版)》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 (略) 采购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30号)及《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59号)等文件要求,要求投标产品是国家基本药物”。

6、原招标文件中删除“因各级药检部门抽检大输液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相关监督部门协调处理等有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7、本项目已重新制作澄清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明光大道3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唐 (略)

地 址: (略) 包 (略) 千城大厦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震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略)
    业务提交
    2024/03/15 14:37:59
    0天2小时18分54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3/15 17:05:46
    0天2小时28分47秒

0天2小时18分54秒

0天2小时28分4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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