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实训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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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供应商
供应商: (略)     (略) 市 (略) 区金源路7号23-7
法定代表人:汪帆  点击查看>>
委托代理人:刘银  点击查看>>
二、被质疑人
采购人: (略)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023)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区渝西大道西段488号
三、质疑事项
(略) 认为( (略) 教学仪器实训项目采购 YQAZFCG- 点击查看>> ) 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我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一:(1)招标文件P4第2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号条款数量多达59项,而且品牌指向性特别明显,标书中众多标★号技术条款无实际意义。(2)招标文件P28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每负偏离一条扣除5分; (略) 文件要求的, (略) 分为0分;明显非常不合理,是 (略) 为,限制、排斥了其他供应商的参与。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质疑二:招标文件P23在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规定了项目的实施时间,要求“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在国内,预算为30-50万左右的项目正常的交货期一般都是20个工作日到30个工作日左右,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120万,但是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此项目,这要求明显非常不合理,除非是事先已经生产好了或者已经交货了,否则不可能在15天内交货,明显属于限制、排 (略) 为,严重影响了本次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质疑三:招标文件P30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投标的维修电 (略) 家注册资金在8000万以上的可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此加分项为不合理加分项,注册资金在 (略) 要求。
(2)提供振新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大赛 (略) 单位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获得国家级博士 (略) 和院 (略) 及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略) (略) 是振新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大赛 (略) 单位,建有国家级博士 (略) , (略) (略) 。此加分项明显是属于限制、排 (略) 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四:质疑回复
答一:招标文件要求★号条款是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要求的,是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对所有供应商都是一视同仁的,并没有任何指向性;按原 (略) 。
答二:本次采 (略) 分属于批量采购、批量生产的,工期完全符合要求,按原 (略) ;
答三:(1) (略) 实力体现,按原 (略) ;
(2)振新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大赛 (略) 单位和国家级博士 (略) 和院 (略) 均是考察投标 (略) 分,按原 (略) 。
综上,本单位认为:本次提出的质疑不成立,该项目评价标准不调整。
                                             (略)
(略) 市淇 (略) 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供应商
供应商: (略)     (略) 市 (略) 区金源路7号23-7
法定代表人:汪帆  点击查看>>
委托代理人:刘银  点击查看>>
二、被质疑人
采购人: (略)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023)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区渝西大道西段488号
三、质疑事项
(略) 认为( (略) 教学仪器实训项目采购 YQAZFCG- 点击查看>> ) 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我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一:(1)招标文件P4第2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号条款数量多达59项,而且品牌指向性特别明显,标书中众多标★号技术条款无实际意义。(2)招标文件P28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每负偏离一条扣除5分; (略) 文件要求的, (略) 分为0分;明显非常不合理,是 (略) 为,限制、排斥了其他供应商的参与。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质疑二:招标文件P23在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规定了项目的实施时间,要求“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在国内,预算为30-50万左右的项目正常的交货期一般都是20个工作日到30个工作日左右,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120万,但是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此项目,这要求明显非常不合理,除非是事先已经生产好了或者已经交货了,否则不可能在15天内交货,明显属于限制、排 (略) 为,严重影响了本次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质疑三:招标文件P30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投标的维修电 (略) 家注册资金在8000万以上的可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此加分项为不合理加分项,注册资金在 (略) 要求。
(2)提供振新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大赛 (略) 单位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获得国家级博士 (略) 和院 (略) 及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略) (略) 是振新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大赛 (略) 单位,建有国家级博士 (略) , (略) (略) 。此加分项明显是属于限制、排 (略) 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四:质疑回复
答一:招标文件要求★号条款是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要求的,是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对所有供应商都是一视同仁的,并没有任何指向性;按原 (略) 。
答二:本次采 (略) 分属于批量采购、批量生产的,工期完全符合要求,按原 (略) ;
答三:(1) (略) 实力体现,按原 (略) ;
(2)振新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维修电工大赛 (略) 单位和国家级博士 (略) 和院 (略) 均是考察投标 (略) 分,按原 (略) 。
综上,本单位认为:本次提出的质疑不成立,该项目评价标准不调整。
                                             (略)
(略) 市淇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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