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衢丽铁路II标、新昌城市更新、杭州轨交10号线、15号线、18号线、如通苏湖城铁、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台州市域S2、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泊位、港航局舟山智造、六横大桥二期、扩大杭嘉湖南排、Y4路新建、甬舟3工区项目钢筋、型钢、钢绞线、水泥、锚具、支
中国铁建衢丽铁路II标、新昌城市更新、杭州轨交10号线、15号线、18号线、如通苏湖城铁、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台州市域S2、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泊位、港航局舟山智造、六横大桥二期、扩大杭嘉湖南排、Y4路新建、甬舟3工区项目钢筋、型钢、钢绞线、水泥、锚具、支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总部/运营管理部/物资集采中心/上海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5 18:34:15
投标截至时间:2024-04-10 09:00:00
内容:
中国铁建衢丽铁路II标、新昌城市更新、杭州轨交10号线、15号线、18号线、如通苏湖城铁、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台州市域S2、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泊位、港航局舟山智造、六横大桥二期、扩大杭嘉湖南排、Y4路新建、甬舟3工区项目钢筋、型钢、钢绞线、水泥、锚具、支座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我中心组织的中国铁建衢丽铁路II标、新昌城市更新、杭州轨交10号线、15号线、18号线、如通苏湖城铁、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台州市域S2、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泊位、港航局舟山智造、六横大桥二期、扩大杭嘉湖南排、Y4路新建、甬舟3工区项目钢筋、型钢、钢绞线、水泥、锚具、支座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RCC-SHJC-2024-16,招标文件中:
1.中 (略) (略) 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项目经理部水泥(SN05)包件因采购计划有变,撤出此次招标。
2.中 (略) 如通苏 (略) (南浔至长兴段)土建1标项目经理部支座(ZZ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代理商不能参与投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桥梁结构件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2023年)任意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略) 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亿元(含)人民币;实缴资金不低于*元(含);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其他无CMA标志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⑥供货业绩:须投标人提供2017年-2023 (略) 建 (略) 桥梁钢支座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元人民币;
⑦履约信用: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需提供“信用中国”等权威机构查验证明一份,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1、钢支座包件实行最低价中标,钢支座包件最高限价:*元;如遇两家相同报价单位,优先选用CRCC认证企业。2、应建设单位对质量把控要求,投标人钢支座厂家需在审批的钢支座选定方案名单中( (略) 宝 (略) 、中船双瑞(洛阳) (略) 、尚德科技(安徽)有限公司)选择。”
其他内容不变。
(略) 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2024年3月15日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总部/运营管理部/物资集采中心/上海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5 18:34:15
投标截至时间:2024-04-10 09:00:00
内容:
中国铁建衢丽铁路II标、新昌城市更新、杭州轨交10号线、15号线、18号线、如通苏湖城铁、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台州市域S2、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泊位、港航局舟山智造、六横大桥二期、扩大杭嘉湖南排、Y4路新建、甬舟3工区项目钢筋、型钢、钢绞线、水泥、锚具、支座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我中心组织的中国铁建衢丽铁路II标、新昌城市更新、杭州轨交10号线、15号线、18号线、如通苏湖城铁、杭州机场高铁站前4标、台州市域S2、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泊位、港航局舟山智造、六横大桥二期、扩大杭嘉湖南排、Y4路新建、甬舟3工区项目钢筋、型钢、钢绞线、水泥、锚具、支座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RCC-SHJC-2024-16,招标文件中:
1.中 (略) (略) 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1标段项目经理部水泥(SN05)包件因采购计划有变,撤出此次招标。
2.中 (略) 如通苏 (略) (南浔至长兴段)土建1标项目经理部支座(ZZ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代理商不能参与投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桥梁结构件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2023年)任意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略) 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亿元(含)人民币;实缴资金不低于*元(含);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其他无CMA标志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⑥供货业绩:须投标人提供2017年-2023 (略) 建 (略) 桥梁钢支座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元人民币;
⑦履约信用: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需提供“信用中国”等权威机构查验证明一份,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1、钢支座包件实行最低价中标,钢支座包件最高限价:*元;如遇两家相同报价单位,优先选用CRCC认证企业。2、应建设单位对质量把控要求,投标人钢支座厂家需在审批的钢支座选定方案名单中( (略) 宝 (略) 、中船双瑞(洛阳) (略) 、尚德科技(安徽)有限公司)选择。”
其他内容不变。
(略) 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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