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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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迎江区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及配套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G-AQ-W2024-061 CG-WYD-2024-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迎江区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及配套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对评分项“企业业绩”、“人员配备”进行调整,更正后评分如下:

2

企业业绩(30分)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具有创建 (略) 或县的病媒生物防制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具有创建 (略) 病媒侵害率调查或孳生地调查或督查等工作内容的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具有创建 (略) 专项服务业绩(内容应包含创卫培训咨询、督查、模拟评估等),每提供1项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备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工作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业主(合同*方)公章;

3、针对业绩评分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创建 (略) 或县的病媒生物防制业绩”、“创建 (略) 病媒侵害率调查或孳生地调查或督查等工作内容的业绩”、“创建 (略) 专项服务业绩”,将业绩证明材料分类标注,如未标注清楚,则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且默认排序第一、二项的业绩为“创建 (略) 或县的病媒生物防制业绩”、排序第三、四项业绩为“创建 (略) 病媒侵害率调查或孳生地调查或督查等工作内容的业绩”、排序第五、六项业绩为“创建 (略) 专项服务业绩”。
4、根据供应商的分类,将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创建 (略) 或县的病媒生物防制业绩”提供2个业绩即得10分的,按照响应文件排序评审该类的第一、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30

4

人员配备(10分)

1.项目负责人(5分):具有高级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的,得5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不分等级)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不超过5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提供响应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1月、2月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响应公章;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否则该人员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10

更正日期:2024年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略) 迎江区人民新村20栋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皖 (略)

地  址: (略) 迎 (略) 156号

联 系 人:徐峰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56-*

迎江区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及配套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G-AQ-W2024-061 CG-WYD-2024-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迎江区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及配套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对评分项“企业业绩”、“人员配备”进行调整,更正后评分如下:

2

企业业绩(30分)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具有创建 (略) 或县的病媒生物防制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具有创建 (略) 病媒侵害率调查或孳生地调查或督查等工作内容的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具有创建 (略) 专项服务业绩(内容应包含创卫培训咨询、督查、模拟评估等),每提供1项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备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工作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业主(合同*方)公章;

3、针对业绩评分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创建 (略) 或县的病媒生物防制业绩”、“创建 (略) 病媒侵害率调查或孳生地调查或督查等工作内容的业绩”、“创建 (略) 专项服务业绩”,将业绩证明材料分类标注,如未标注清楚,则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且默认排序第一、二项的业绩为“创建 (略) 或县的病媒生物防制业绩”、排序第三、四项业绩为“创建 (略) 病媒侵害率调查或孳生地调查或督查等工作内容的业绩”、排序第五、六项业绩为“创建 (略) 专项服务业绩”。
4、根据供应商的分类,将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创建 (略) 或县的病媒生物防制业绩”提供2个业绩即得10分的,按照响应文件排序评审该类的第一、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30

4

人员配备(10分)

1.项目负责人(5分):具有高级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的,得5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不分等级)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不超过5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提供响应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1月、2月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响应公章;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否则该人员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10

更正日期:2024年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略) 迎江区人民新村20栋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皖 (略)

地  址: (略) 迎 (略) 156号

联 系 人:徐峰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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