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补充监测项目
生态环境质量补充监测项目
生态环境质量补充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NNFN*
二、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质量补充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海正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5栋12层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地表水加密监测项目 |
服务范围 | 2024年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对全县105个水库水质监测,列入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的我县尾矿库开展监测服务工作。水库监测指标主要包括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9项基本指标,部分水库水质较差的增测化学需氧量,监测频次要求为每季度1次;尾矿库监督性监测对尾矿库渗滤液及其处理后排放废水(尾水)监测pH值、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磷酸盐、氟化物(以F计)、硫化物、石油类、总铅、总铜、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锌、总锰、总镍、总铁、总硒等(具体以实际工作为准)。尾矿库周边地下水监测浑浊度、pH 值、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铜、砷、锌、铅、镉、汞、铊、铁、锰等(具体以实际工作为准)。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从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经合同双方同意,且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最多续签两年。)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义先,刘春松,徐国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为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12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众发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楼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话:*
0天0小时25分3秒
生态环境质量补充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NNFN*
二、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质量补充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海正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5栋12层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地表水加密监测项目 |
服务范围 | 2024年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对全县105个水库水质监测,列入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的我县尾矿库开展监测服务工作。水库监测指标主要包括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9项基本指标,部分水库水质较差的增测化学需氧量,监测频次要求为每季度1次;尾矿库监督性监测对尾矿库渗滤液及其处理后排放废水(尾水)监测pH值、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磷酸盐、氟化物(以F计)、硫化物、石油类、总铅、总铜、总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锌、总锰、总镍、总铁、总硒等(具体以实际工作为准)。尾矿库周边地下水监测浑浊度、pH 值、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铜、砷、锌、铅、镉、汞、铊、铁、锰等(具体以实际工作为准)。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从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经合同双方同意,且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最多续签两年。)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义先,刘春松,徐国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为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12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众发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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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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