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
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
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于2024年2月29日上午09点30 (略) (略) 吉水分中心公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1443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签到、递交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日进行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接到关于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书,经县发改委、县水招办等行业监管部门及招标人核实,依据核实结果,现对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如下:
第一排序人 | 江西 (略) | ||
投标报价 | *.91元 | 承诺工期 | 36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彭晓兰 | 注册证号 | 赣*5 |
第二排序人 | 湖南 (略) | ||
投标报价 | *.22元 | 承诺工期 | 36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韦国权 | 注册证号 | 湘*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起止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1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 (略) 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招投标监督单位: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6-*
招标单位: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2024年3月18日
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于2024年2月29日上午09点30 (略) (略) 吉水分中心公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1443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签到、递交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日进行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接到关于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书,经县发改委、县水招办等行业监管部门及招标人核实,依据核实结果,现对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如下:
第一排序人 | 江西 (略) | ||
投标报价 | *.91元 | 承诺工期 | 36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彭晓兰 | 注册证号 | 赣*5 |
第二排序人 | 湖南 (略) | ||
投标报价 | *.22元 | 承诺工期 | 36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韦国权 | 注册证号 | 湘*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起止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1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 (略) 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招投标监督单位: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6-*
招标单位: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吉水县峡江水利枢纽外迁移民安置区冻江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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