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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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修改为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9日 11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服务热线: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63.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 (略) 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 (略) 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http://**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8.供应商如采取纸质保函递交保证金的,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保函原件 (略) (略) ,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 (略) (略) ,孟晓龙
收件地址: (略) 铁 (略) 269-271号
手机:*
9.本采购公告在辽宁 (略) 、 (略) (略) 网站上同时发布, (略) 内容不一致,以辽宁 (略) 为准。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铁 (略) 888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东 (略) 374栋1-2层1-3号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悦、孙佳琪
电 话: 0412-*
(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调节湖生物治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修改为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9日 11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服务热线: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63.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 (略) 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 (略) 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http://**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8.供应商如采取纸质保函递交保证金的,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保函原件 (略) (略) ,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人: (略) (略) ,孟晓龙
收件地址: (略) 铁 (略) 269-271号
手机:*
9.本采购公告在辽宁 (略) 、 (略) (略) 网站上同时发布, (略) 内容不一致,以辽宁 (略) 为准。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铁 (略) 888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东 (略) 374栋1-2层1-3号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悦、孙佳琪
电 话: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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