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财政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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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财政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陇财政局2024-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详见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

仪陇财政局2024-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我单位现对“仪陇财政局2024-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4 )”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采购包一:预算评审初审服务

  1.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4支付方式由“一次付清”更正为“分期付清”。
  2.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5支付约定由“付款条件说明: 每半年付款一次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0%。”更正为“付款条件说明:中标人每6个月申请支付一次服务费,中标人在申请支付服务费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项目清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支付申请及相应资料后30日内,据实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采购包二:预算评审复审服务

  1.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4支付方式由“一次付清”更正为“分期付清”。
  2.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5支付约定由“付款条件说明: 每半年付款一次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0%。”更正为“付款条件说明:中标人每6个月申请支付一次服务费,中标人在申请支付服务费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项目清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支付申请及相应资料后30日内,据实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除以上更正外,其余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略)

2024年3月19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略) — (略)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陇县财政局

地址: (略)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陈女士

电话:0817-*

(略)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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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陇财政局2024-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详见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

仪陇财政局2024-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我单位现对“仪陇财政局2024-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评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4 )”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采购包一:预算评审初审服务

  1.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4支付方式由“一次付清”更正为“分期付清”。
  2.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5支付约定由“付款条件说明: 每半年付款一次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0%。”更正为“付款条件说明:中标人每6个月申请支付一次服务费,中标人在申请支付服务费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项目清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支付申请及相应资料后30日内,据实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采购包二:预算评审复审服务

  1.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4支付方式由“一次付清”更正为“分期付清”。
  2.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5支付约定由“付款条件说明: 每半年付款一次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0%。”更正为“付款条件说明:中标人每6个月申请支付一次服务费,中标人在申请支付服务费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项目清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支付申请及相应资料后30日内,据实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除以上更正外,其余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略)

2024年3月19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略) — (略)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陇县财政局

地址: (略)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陈女士

电话:0817-*

(略)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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