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年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标包一答疑补遗文件-答疑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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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年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标包一答疑补遗文件-答疑补遗

(略) (略) 2024-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答疑文件

(略) (略) 2024-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至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收到如下提问,现就该问题进行答复:

标包一

问题1: 就“ (略) (略) 2024-2026 年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企业实力’”和“配送能力”的相关条款中,我们认为存在一些问题:

(1)“企业实力”第 1 条“自有员工:自有员工50人至100人(不含)得2分,100人至200人(不含)得3分,200人及以上得4分,此项最多得4分”,这明显偏向于中型企业,而对于项目需求而言,供应商并不需要如此规模的员工实力。这种条件限制了小微企业的参与,可能导致竞争不充分, (略) 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配送能力”第1条“投标人具备1-2台自有冷链运输设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得2分,3台(含)以上的得3分:租赁的冷链运输设备不得分。此项最多得3分;第2条:投标人具备3-4台自有的配送车辆(不包含冷链运输设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得2分,具备5台(含)以上自有配送车辆(不包含冷链运输设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这两条对自有配送车辆数量也有较高要求。然而,就项目标的需求来说,这样的配送车辆配置要求过高。这使得小微企业在配送方面处于劣势,也限制了他们的竞争机会,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

我们理解招标人可能有对供应商实力和配送能力的考虑,但食材配送服务主要注重食材的新鲜度及食品安全问题,以上这些高标准条件直接把我们小微企业排除在外,使得小微企业在配送方面处于劣势,导致竞争不充分,同时,这也不符合政府对于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精神, (略) 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我们质疑的关注和考虑,我们期待能够得到合理的回应和解决方案。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 关于” (略) (略) 2024-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我方有如下两点质疑:

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3项中【供货能力】1、投标人为定点屠宰企业的,应具有自己合法的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得4分。此条件具有排他性,能满足此条件的只有屠宰场,非屠宰场的食材供应商均不能满足此项要求。请贵公司对此条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3项中【供货能力】2、投 (略) 内有自有蔬菜种植基地200亩及以上得4分(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此条对于“ (略) 内”的要求应扩充为“ (略) 内或其他区域”,原因为,蔬菜存在季节性及地域性流转问题, (略) 内的蔬菜基地不能完全满足各个季节的蔬菜品种供应。请贵公司对此条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标包二

问题1:请问第3.3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业绩至少1份,标包一的合同金额须满足*元及以上,标包二的合同金额须满足*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委托单或其他证明资料)+至少一张对应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双方盖章的结算单或发票等能够证明合同期内累计合同金额的资料为准。)该项中提供的业绩合同的对应发票只提供部分发票可以吗?

答复: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委托单或其他证明资料)+至少一张对应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双方盖章的结算单或发票等能够证明合同期内累计合同金额的资料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查看本文件相关内容,不管查看与否,都视为知晓其全部内容。如本次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文件发出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 (略)

日期:2024年3月20日




[**].CQCF

(略) (略) 2024-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答疑文件

(略) (略) 2024-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至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收到如下提问,现就该问题进行答复:

标包一

问题1: 就“ (略) (略) 2024-2026 年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企业实力’”和“配送能力”的相关条款中,我们认为存在一些问题:

(1)“企业实力”第 1 条“自有员工:自有员工50人至100人(不含)得2分,100人至200人(不含)得3分,200人及以上得4分,此项最多得4分”,这明显偏向于中型企业,而对于项目需求而言,供应商并不需要如此规模的员工实力。这种条件限制了小微企业的参与,可能导致竞争不充分, (略) 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配送能力”第1条“投标人具备1-2台自有冷链运输设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得2分,3台(含)以上的得3分:租赁的冷链运输设备不得分。此项最多得3分;第2条:投标人具备3-4台自有的配送车辆(不包含冷链运输设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得2分,具备5台(含)以上自有配送车辆(不包含冷链运输设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这两条对自有配送车辆数量也有较高要求。然而,就项目标的需求来说,这样的配送车辆配置要求过高。这使得小微企业在配送方面处于劣势,也限制了他们的竞争机会,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

我们理解招标人可能有对供应商实力和配送能力的考虑,但食材配送服务主要注重食材的新鲜度及食品安全问题,以上这些高标准条件直接把我们小微企业排除在外,使得小微企业在配送方面处于劣势,导致竞争不充分,同时,这也不符合政府对于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精神, (略) 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我们质疑的关注和考虑,我们期待能够得到合理的回应和解决方案。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 关于” (略) (略) 2024-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我方有如下两点质疑:

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3项中【供货能力】1、投标人为定点屠宰企业的,应具有自己合法的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得4分。此条件具有排他性,能满足此条件的只有屠宰场,非屠宰场的食材供应商均不能满足此项要求。请贵公司对此条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3项中【供货能力】2、投 (略) 内有自有蔬菜种植基地200亩及以上得4分(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此条对于“ (略) 内”的要求应扩充为“ (略) 内或其他区域”,原因为,蔬菜存在季节性及地域性流转问题, (略) 内的蔬菜基地不能完全满足各个季节的蔬菜品种供应。请贵公司对此条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标包二

问题1:请问第3.3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业绩至少1份,标包一的合同金额须满足*元及以上,标包二的合同金额须满足*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委托单或其他证明资料)+至少一张对应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双方盖章的结算单或发票等能够证明合同期内累计合同金额的资料为准。)该项中提供的业绩合同的对应发票只提供部分发票可以吗?

答复: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委托单或其他证明资料)+至少一张对应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双方盖章的结算单或发票等能够证明合同期内累计合同金额的资料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查看本文件相关内容,不管查看与否,都视为知晓其全部内容。如本次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文件发出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 (略)

日期: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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