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及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补充论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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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及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补充论证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2024年电 (略) 网络租赁及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电 (略) 租赁及运维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3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电子政务(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由 (略) (略) 负责承建,该公司符合项目要求的各项资质条件,一直按规定 (略) 络租赁和运维工作服务,运营良好,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很好地确保了该项目的延续性、兼容性和可持续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藏政办发明电【2018】780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电 (略) (略) 络保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为保持电子政务(一期)工作中项目延续性, (略) 络资源,加快项目建设,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参考电子政务(一期)工程项 (略) 区域划分情况,由运营商各自向下 (略) 络建设工作。且建议各运营商已 (略) 维持原状, (略) (略) 线路租赁采取单一来源的形式予以采购。同时规定,自治区以下各级政府不再批准建设新的 (略) 络。若其他通信运营 (略) ,势必导致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和资源的巨大浪费 (略) 络中断,这是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西藏自治区电 (略) 管理暂行办法》也确定了自治区各级政府不再批准建设新的 (略) 络,财政部门也不再安排相应的运行维护经费,因此,该项目只能由 (略) (略) 负责,项目具有唯一性和连续性。综上,该项目符合《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藏财采办【2018】1号)文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推荐供应商为 (略) (略)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6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西藏 (略) 》、《日喀则行政审批和便 (略) 》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略) 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桑珠孜区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略) 桑珠孜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桑珠孜区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地址:  (略) 玉海家园1栋2单元902室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补充论证材料.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2024年电 (略) 网络租赁及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电 (略) 租赁及运维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3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电子政务(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由 (略) (略) 负责承建,该公司符合项目要求的各项资质条件,一直按规定 (略) 络租赁和运维工作服务,运营良好,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很好地确保了该项目的延续性、兼容性和可持续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藏政办发明电【2018】780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电 (略) (略) 络保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为保持电子政务(一期)工作中项目延续性, (略) 络资源,加快项目建设,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参考电子政务(一期)工程项 (略) 区域划分情况,由运营商各自向下 (略) 络建设工作。且建议各运营商已 (略) 维持原状, (略) (略) 线路租赁采取单一来源的形式予以采购。同时规定,自治区以下各级政府不再批准建设新的 (略) 络。若其他通信运营 (略) ,势必导致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和资源的巨大浪费 (略) 络中断,这是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西藏自治区电 (略) 管理暂行办法》也确定了自治区各级政府不再批准建设新的 (略) 络,财政部门也不再安排相应的运行维护经费,因此,该项目只能由 (略) (略) 负责,项目具有唯一性和连续性。综上,该项目符合《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藏财采办【2018】1号)文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推荐供应商为 (略) (略)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6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西藏 (略) 》、《日喀则行政审批和便 (略) 》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略) 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桑珠孜区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略) 桑珠孜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桑珠孜区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地址:  (略) 玉海家园1栋2单元902室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补充论证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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