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新区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失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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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新区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失败公告

渤 (略) (略) 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渤 (略) (略) 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 (略) (略) 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发改审批(202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 (略) 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渤 (略) 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城市大脑建设项目、数据中台建设项目、 (略) 、图像视频巡控中心建设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一期)建设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二期)建设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三期)建设项目、 (略) 边缘云节点系统配套建设项目、公安 (略) 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公安局视图汇聚系统扩容建设项目、公共安全防范体检馆项目、智慧环城安检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略) 建设项目、 (略) 建设项目、 (略) 、 (略) 、 (略) 监理。2.1.2建设地点:沧州渤 (略)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2.1.4质量标准:合格。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2.1.6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2.1.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监理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通信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通信工程专业),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2023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2 09:00至2024-03-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渤 (略) 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鑫 (略)
地址: (略) 地址: 河 (略) 裕华区谈固东街161号东方官邸9-110号商铺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吕科长

联系人: 滕工
电话:

0317-*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重新招标。

渤 (略) (略) 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渤 (略) (略) 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 (略) (略) 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发改审批(202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 (略) 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渤 (略) 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城市大脑建设项目、数据中台建设项目、 (略) 、图像视频巡控中心建设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一期)建设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二期)建设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三期)建设项目、 (略) 边缘云节点系统配套建设项目、公安 (略) 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公安局视图汇聚系统扩容建设项目、公共安全防范体检馆项目、智慧环城安检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略) 建设项目、 (略) 建设项目、 (略) 、 (略) 、 (略) 监理。2.1.2建设地点:沧州渤 (略)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2.1.4质量标准:合格。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2.1.6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2.1.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监理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通信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通信工程专业),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2023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2 09:00至2024-03-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渤 (略) 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鑫 (略)
地址: (略) 地址: 河 (略) 裕华区谈固东街161号东方官邸9-110号商铺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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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吕科长

联系人: 滕工
电话:

0317-*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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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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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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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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