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征集“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管理支撑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补充征集“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管理支撑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更科学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的质量, (略) 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工作安排, (略) 补充征集“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管理支撑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事项
“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管理支撑服务”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 (略) 科技企业服务机构、高校、 (略) 所和社会团体,有过类似工作经验,丰 (略) 属中小企业和机构优先。
(二)项目团队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四)项目承担单位或编制团队需要拥有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管理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协助开展高企认定评审管理相关工作。
1.协助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贯、培育工作;
2.协助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安排实地核查、补充材料等工作;
3.协助汇总整理并归档企业申报材料、补充材料、评审材料等;
4.其他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相关的工作。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7时前将“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管理支撑服务”项目工作方案、项目明细报价、单位简介(不超过200字)及资格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tp://**.cn,邮件名称:高企评审服务+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费用不超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二)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局委托的项目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三)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局委托的项目工作内容透露给除我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四)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科具体负责。
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
是各相关单位:
为更科学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的质量, (略) 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工作安排, (略) 补充征集“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管理支撑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事项
“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管理支撑服务”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 (略) 科技企业服务机构、高校、 (略) 所和社会团体,有过类似工作经验,丰 (略) 属中小企业和机构优先。
(二)项目团队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四)项目承担单位或编制团队需要拥有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管理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协助开展高企认定评审管理相关工作。
1.协助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贯、培育工作;
2.协助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安排实地核查、补充材料等工作;
3.协助汇总整理并归档企业申报材料、补充材料、评审材料等;
4.其他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相关的工作。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7时前将“丰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管理支撑服务”项目工作方案、项目明细报价、单位简介(不超过200字)及资格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tp://**.cn,邮件名称:高企评审服务+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费用不超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二)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局委托的项目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三)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局委托的项目工作内容透露给除我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四)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科具体负责。
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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