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更正公告
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更正公告
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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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 (略) 水务局以沧水调字【20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东光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东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星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 2.1.2 建设地点:东光县于桥镇陈桥村南宣惠河上 2.1.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宣惠河陈桥闸进行拆除重建,该闸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涝水,节制(蓄水)闸最高蓄水位为8.70m。 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1.5 计划工期:自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底完工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3-01 09:00至2024-03-07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冀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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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3月1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3月22日 2、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时00分 3、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计划工期:自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底完工 现更正为:计划工期:自2024年04月至2024年12月底完工 4、原招标文件内容:不允许分包。 现更正为: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5、原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格式:分包协议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 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重新调整,以本次附件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因潜在投标人未下载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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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 (略) 水务局以沧水调字【20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东光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东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星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东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宣惠河调蓄工程(陈桥闸改建) 2.1.2 建设地点:东光县于桥镇陈桥村南宣惠河上 2.1.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宣惠河陈桥闸进行拆除重建,该闸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涝水,节制(蓄水)闸最高蓄水位为8.70m。 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1.5 计划工期:自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底完工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3-01 09:00至2024-03-07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冀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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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3月1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3月22日 2、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时00分 3、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计划工期:自2024年03月至2024年12月底完工 现更正为:计划工期:自2024年04月至2024年12月底完工 4、原招标文件内容:不允许分包。 现更正为: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5、原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格式:分包协议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 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重新调整,以本次附件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因潜在投标人未下载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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