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寨子河河道走廊湿地工程招标更正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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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寨子河河道走廊湿地工程招标更正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寨子河河道走廊湿地工程)

项目编号

E*3001

标段名称

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寨子河河道走廊湿地工程)

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代码

2203-*-04-01-*

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九条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 (略) 场监管 (略) ”http://**:*/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2)现澄清或修改事项: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山东 (略) (略) ( (略) )公布 (略) 场主体。(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第9条.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 (略) 场监管 (略) ”http://**:*/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4)现澄清或修改事项: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山东 (略) (略) ( (略) )公布 (略) 场主体。(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3: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按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完工时 , 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后 ,工程款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

(6)现澄清或修改事项: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按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完工时 , 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后 ,工程款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

(7)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按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工程完工时 , 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后 ,工程款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

(8) 现澄清或修改事项: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按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工程完工时 , 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后,工程款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

(9):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名称

微山县创达 (略)

招标人联系人

穆传玉

招标人联系地址

微 (略) 15号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人

卢雅丽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略) 历

下 (略) 22

号绿城兰悦中心

1-404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其他事项

/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招标项目名称

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寨子河河道走廊湿地工程)

项目编号

E*3001

标段名称

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寨子河河道走廊湿地工程)

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代码

2203-*-04-01-*

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九条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 (略) 场监管 (略) ”http://**:*/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2)现澄清或修改事项: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山东 (略) (略) ( (略) )公布 (略) 场主体。(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第9条.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 (略) 场监管 (略) ”http://**:*/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4)现澄清或修改事项: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山东 (略) (略) ( (略) )公布 (略) 场主体。(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3: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按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完工时 , 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后 ,工程款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

(6)现澄清或修改事项: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按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完工时 , 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后 ,工程款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

(7)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按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工程完工时 , 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后 ,工程款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

(8) 现澄清或修改事项: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按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工程完工时 , 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后,工程款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

(9):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名称

微山县创达 (略)

招标人联系人

穆传玉

招标人联系地址

微 (略) 15号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人

卢雅丽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略) 历

下 (略) 22

号绿城兰悦中心

1-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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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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