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0红安县长兴至棺木塘段路面改造工程红安县长兴至棺木塘段路面改造工程第5次答疑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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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0红安县长兴至棺木塘段路面改造工程红安县长兴至棺木塘段路面改造工程第5次答疑标段编号


G230 红安县长兴至 (略) 面改造工程 HAJ*

招标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发布G230 红安县长兴至 (略) 面改造工程 HAJ*招标澄清通知,本澄清通知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澄清通知发生矛盾,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一、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7.1.4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量的百分之七十。本项目交(竣)工审计前,发包人只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80% 。承包人应配合 发包人的各项审计工作”。更改为“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期间内*方支付工程计量总额的4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内按审计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再支付40%; 工程保修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付清剩余工程款。”

2.评分办法“履约信誉”评分办法修改为“①投标人在2021年度湖北 (略) 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获得AA级及以上的,得3分。(提供信用等级证书或评定结果公示信息截图或文件的彩色复印件)②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1月1日)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的,得2分。(以表彰、奖励颁发的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更改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08 日10时 00 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招标人:湖北省红畅 (略)

代理机构: 湖北 (略)



G230 红安县长兴至 (略) 面改造工程 HAJ*

招标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发布G230 红安县长兴至 (略) 面改造工程 HAJ*招标澄清通知,本澄清通知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澄清通知发生矛盾,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一、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7.1.4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量的百分之七十。本项目交(竣)工审计前,发包人只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80% 。承包人应配合 发包人的各项审计工作”。更改为“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期间内*方支付工程计量总额的4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内按审计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再支付40%; 工程保修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付清剩余工程款。”

2.评分办法“履约信誉”评分办法修改为“①投标人在2021年度湖北 (略) 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获得AA级及以上的,得3分。(提供信用等级证书或评定结果公示信息截图或文件的彩色复印件)②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1月1日)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的,得2分。(以表彰、奖励颁发的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更改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08 日10时 00 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招标人:湖北省红畅 (略)

代理机构: 湖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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