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柳城街道“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答疑文件招标变更
南安市柳城街道“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答疑文件招标变更
(略) 柳城街道“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答疑和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司 (略) 柳城街道“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招标项目编号:南建标【2024】023号,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元修改为*元。控制价相关文件随本通知上传附件,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4增加:(二十二)本项目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后,要对所生态修复的植被进行为期3年的管护,按时对生态修复地区采取浇水、除虫等措施,以保证生态修复植被的成活率,从而保证生态修复工程达到预期效果。监测方法包括调查与巡查、地面定位观测及临时监测等。调查与巡查是指定 (略) 调查或全面调查,采用GPS定位仪、照相机、标杆、尺子等对项目区内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实施情况(土地整治、生态防护工程等)进行监测记录。监测方法分为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定期监测结合工程进度和措施,定时定点实地查看,发现有缺苗状况及时进行补种工作,围栏破损确实及时上报。同时,不定期进行整个项目区域踏勘调查,特别是大雨及暴雨后对具有潜在土地危险的地段的临时查看,若发现较大的土地损毁类型的变化或流失现象,及时监测记录。
监测次数为从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内毎月一次,竣工验收后再监测三年,毎月一次。
3.第四章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修改为: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在接收到报告后10天内完成审核签证并按当月经审定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给予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承包人应当按规定时限报送完整且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当按照时限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审核,发包人支付经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及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总价85%的工程款;待保修期年满1年后支付至结算金额总价92%的工程款(含1年管护费);剩余的结算价8%管护费按两年平均拨付(每年拨付一次)。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承包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时,视同收到工程合同价款(含进度款)。
4.问题1、地质灾害*级没有园林人员,请问可以联合体吗?请代理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回复:不可以;
问题2、这个项目可不可以联合体,不然很多地灾*级没有园林人员,请代理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回复:不可以;
问题3、关于招标文件注明项目不能联合体,我司觉得这个要求有特意给潜在投标人设立门槛的嫌疑,应改为:此项目接受联合体;关于此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备有效的不低于*级自然资源部颁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这点我司认为运用*级这个资质等级有点过高,应该改为具有备有效的不低于*级自然资源部颁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为一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请取消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不低于*级自然资源部颁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质疑:该项目投标资格要求中未体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格,却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以不合理的招标条件排除潜在投标人,限制潜在投标人,导致不合理竞争,有失公平,请招标人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条款予以修改。
回复:本招标项目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况。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通知中有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通知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 (略) (盖章)
日 期:2024年3月22日
(略) 柳城街道“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答疑和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司 (略) 柳城街道“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招标项目编号:南建标【2024】023号,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元修改为*元。控制价相关文件随本通知上传附件,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4增加:(二十二)本项目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后,要对所生态修复的植被进行为期3年的管护,按时对生态修复地区采取浇水、除虫等措施,以保证生态修复植被的成活率,从而保证生态修复工程达到预期效果。监测方法包括调查与巡查、地面定位观测及临时监测等。调查与巡查是指定 (略) 调查或全面调查,采用GPS定位仪、照相机、标杆、尺子等对项目区内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实施情况(土地整治、生态防护工程等)进行监测记录。监测方法分为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定期监测结合工程进度和措施,定时定点实地查看,发现有缺苗状况及时进行补种工作,围栏破损确实及时上报。同时,不定期进行整个项目区域踏勘调查,特别是大雨及暴雨后对具有潜在土地危险的地段的临时查看,若发现较大的土地损毁类型的变化或流失现象,及时监测记录。
监测次数为从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内毎月一次,竣工验收后再监测三年,毎月一次。
3.第四章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修改为: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在接收到报告后10天内完成审核签证并按当月经审定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给予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承包人应当按规定时限报送完整且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当按照时限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审核,发包人支付经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及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总价85%的工程款;待保修期年满1年后支付至结算金额总价92%的工程款(含1年管护费);剩余的结算价8%管护费按两年平均拨付(每年拨付一次)。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承包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时,视同收到工程合同价款(含进度款)。
4.问题1、地质灾害*级没有园林人员,请问可以联合体吗?请代理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回复:不可以;
问题2、这个项目可不可以联合体,不然很多地灾*级没有园林人员,请代理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回复:不可以;
问题3、关于招标文件注明项目不能联合体,我司觉得这个要求有特意给潜在投标人设立门槛的嫌疑,应改为:此项目接受联合体;关于此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备有效的不低于*级自然资源部颁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这点我司认为运用*级这个资质等级有点过高,应该改为具有备有效的不低于*级自然资源部颁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为一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请取消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不低于*级自然资源部颁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质疑:该项目投标资格要求中未体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格,却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以不合理的招标条件排除潜在投标人,限制潜在投标人,导致不合理竞争,有失公平,请招标人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条款予以修改。
回复:本招标项目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况。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通知中有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通知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 (略) (盖章)
日 期: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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