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泰兴市虹桥镇卫生院变更公示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泰兴市虹桥镇卫生院变更公示书

(略) (略) 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拟变更登记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 (略) (略) 。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诊疗科目。

拟增加的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523-*。

联系地址: (略) (略) 62号二楼。

邮编: *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5日

(略) (略) 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拟变更登记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 (略) (略) 。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诊疗科目。

拟增加的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523-*。

联系地址: (略) (略) 62号二楼。

邮编: *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