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泰兴市虹桥镇卫生院变更公示书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泰兴市虹桥镇卫生院变更公示书
(略) (略) 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拟变更登记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 (略) (略) 。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诊疗科目。
拟增加的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523-*。
联系地址: (略) (略) 62号二楼。
邮编: *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5日
(略) (略) 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拟变更登记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 (略) (略) 。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诊疗科目。
拟增加的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523-*。
联系地址: (略) (略) 62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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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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