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叙永县片区第二阶段第一标段小型水利水保网第1次补遗澄清
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叙永县片区第二阶段第一标段小型水利水保网第1次补遗澄清
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叙永县片区第二阶段(第一标段小型水利水保)(标段名称)施工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2.1.4(2)其他主要人员“投标人须配备1名具有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测量员培训合格证书;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现更正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2. 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由“2024年4月3日”更正为“2024年4月10日”。
3.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4年4月3日10时30分”更正为“2024年4月10日10时30分”。
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8时30分”更正为“2024年4月9日18时30分”。
5. 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4年4月3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其余内容不变。
附件:承诺函
招标人:叙 (略)
2024年3月25日
承诺函
叙 (略) :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叙永县片区第二阶段(第一标段小型水利水保)(标段名称)施工补遗文件01》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4年4月3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_ 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月日
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叙永县片区第二阶段(第一标段小型水利水保)(标段名称)施工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2.1.4(2)其他主要人员“投标人须配备1名具有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测量员培训合格证书;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现更正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2. 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由“2024年4月3日”更正为“2024年4月10日”。
3.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4年4月3日10时30分”更正为“2024年4月10日10时30分”。
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8时30分”更正为“2024年4月9日18时30分”。
5. 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4年4月3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其余内容不变。
附件:承诺函
招标人:叙 (略)
2024年3月25日
承诺函
叙 (略) :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叙永县片区第二阶段(第一标段小型水利水保)(标段名称)施工补遗文件01》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4年4月3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_ 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月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